张虹,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导,社会法学研究室主任。兼任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商法研究会理事、四川省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专业,分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从事经济立法、环资能源法、社会治理等问题研究。
主持并结项国家社科基金“公司社会责任研究”1项,主研并结项国家社科基金“新形势下产权交易市场法律制度研究”“生态文明视域下我国西部地区民族环境习惯法研究”、主研国家社科基金“西南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研究”3项。主持四川省哲学社科规划年度项目“依法治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共建共治机制”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篇,代表性著作有《反思与超越:公司社会责任诠释》《从农田到国家安全的注解:食品安全规制》《社会组织促进就业的实证研究》等。独著《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基于上市公司控制股东的视角》1部。被省市及人大采纳的对策建议3篇。执笔课题报告获省部级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