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精神, 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期即将截止,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办理结项。
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按时完成且成果验收达到优秀等级的负责人在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逾期未完成的项目清理后将作终止处理。
科研(外事)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