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现将我院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可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4、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1月21日前,提交科研(外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中“责任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2、申请书表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送全国社科工作办。”。
3、未尽事宜请到科研(外事)处咨询。联系人:邓秋苹,联系电话:(028)87013450。
附件: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1/0918/c431031-32231283.html)
2.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www.scskl.cn/#/detail/2c9280827b900772017c1536d0b8007a)
科研(外事)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