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单位):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现将我院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9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应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活动,可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项目推荐和委托工作。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收到的推荐项目择优推荐3项至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全国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四)申报人要求。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三、申报时间与报送材料
1.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17:00。
2.纸质材料请于申报截止前,报送至科研楼B512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包括:《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同时,将申请表书(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xls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49098176@qq.com,邮件请命名为“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姓名”。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本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课题研究工作;本单位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落款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
2.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网址: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212/t20221226_938271.html”)
3.未尽事宜请到科研处咨询。联系人:邓秋苹,联系电话:(028)87013450。
附件: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