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我院依法公开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院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包括制度文件、单位简介、领导信息、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详情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形式
1.进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网址为:http://www.sass.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所需具体信息。
2.进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sc.gov.cn)“政务公开”栏目,在“省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点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查询所需具体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我院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目前,我院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仅作为此项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与我们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28-86266824)。
(二)受理部门
党政办公室是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办公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72;联系电话:028-86266824;传真号码:028-87019971;电子邮箱:skydzbgs@163.com。
(三)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填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表,可自行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须详尽、明确,包括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院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附要件)
申请人通过当面或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信函需确保收件单位和地址准确无误。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受理流程
(五)收费标准
本院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单位作出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不服,申请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再提起行政诉讼。对单位作出的其它答复情形不服,申请人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也可以向本院机关纪委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28-87016692;通信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