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科技园区建设的比较研究》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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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9月21日 12:00
《我国高新科技园区建设的比较研究》成果简介
该成果是200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最终成果名称均为《我国高新科技园区建设的比较研究》(批准号:02BJY012),成果形式是专著,字数35万,由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出版,项目负责人张克俊,所在单位四川省社科院工商经济与管理研究所,课题组成员杨萍、唐琼。
该研究成果对高新技术和产业化的相关概念、特点做了细致而较为准确的界定和分析,把其它学科的相关理论借用来分析高新区的发展理论和规律,初步构建了高新区的经济学理论框架;对我国高新区建设进行了多视角的比较研究,得出了很有价值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高新区的“二次创业”进行了全面论述,对指导国家高新区目前正在进行的“二次创业”实践,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价值。
一、高新技术产业化与高新科技园区理论
高技术是指建立在最新科学技术成就基础上的技术,是对国家经济、军事等有着重大影响,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意义或能够形成产业的新技术。高技术是一个具有时间性的动态概念。“新技术”的含意甚广,新技术通常包含高技术,高技术往往是新技术的一部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高技术和新技术都具有重要地位,常把“高技术”与“新技术”结合在一起,统称为“高新技术”。高新技术特别是高技术与一般技术相比较,具有十个方面的重要技术经济特征,即高群体性、高综合性、高智力性、高投资性、高风险性、高回报性、高速度性、高渗透性、高战略性、高竞争性。
高新技术成果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高新技术成果是商品,另一方面,高新技术成果又是资本。高新技术成果的双重属性对于我们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资本化、股份具有重要意义。高新技术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一是在高新技术企业产生过程中,技术要素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多数是创造需求,即创造顾客潜在的、不能明确表达的前位需求;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在使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成新产品过程中,一般都有一个使技术胚胎成熟的阶段;四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要素质的方面比传统企业高。
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学特性归纳为:范围经济性、关联经济性、速度经济性、规模经济性。高新技术产业化可划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阶段:一是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二是高新技术商品的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具有经营呈创新性、投资呈加速递增性、风险呈集中性、收益呈不平衡性等特征,其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直接形成新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高新技术扩散到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进一步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经济规律对于我们在实践上更有效的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具有意义。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经济规律可概括为市场拉动为主与技术推动相结合规律、企业为主与各方参与规律、人力资本决定作用规律、创新生命规律、特殊环境要求规律、风险资本支持规律、要素快速流动规律、立体整合规律、高新技术单元规律、风险与收益呈反比例规律。
高新科技园区是指高新科技与产业相结合的地域综合体,其任务是研究、开发、孵化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促进高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高新科技园区的基本构成要素是高新技术企业、大学、科研单位、中介服务机构、风险资本、政府。高新科技园区最基本的功能是研究、开发、孵化高新技术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般功能有集聚功能、融合功能、扩散辐射功能、创新功能、城市化功能、培育功能、示范功能等。高新科技园区最本质的特征是产、学、研相结合的载体。高新科技园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动因是参与主体对园区的需求。
在深入认识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律的基础上,构建高新科技园区的经济学理论,有利于建立高新科技园区学。高新科技园区的经济学理论可概括为增长极理论、空间扩散理论、区位理论、地域分工理论、产业集群理论、创新系统理论、苗床理论、三元参与理论、大推进理论、阶段发展理论。
二、我国高新区从比较的角度进行的实证研究
首先,该成果对我国高新区与世界高新科技园区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高新区与世界高新科技园区相比,具有如下特点:我国高新区的功能定位是多重的,但目前大多数高新区只突出的发挥了产业发展功能;我国高新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多种多样,绝大多数由政府兴办,采用管委会管理模式,具有不同性质机构职能于一身、干部级别“高套”、优惠财政税收安排、高授权管理安排等特征,并且国家对高新区实施了优惠政策。我国高新区的分布大多设立在智力密集的大中城市以及对外开放条件好、能够比较快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的沿海开放城市,采取了“一区多园”的规划建设模式和“土地开发、负债经营、招商引资、滚动发展”的运作方式。我国高新区大部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在结构设置上,大多由政策区、集中新建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园等组成。同时,我国与世界先进高新科技园区相比,又具有如下差距:第一,我国一部分高新区至今没有以大学和研究机构为主要技术依托;第二,我国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政府起到了主导作用,但普遍存在制度创新滞后问题;第三,高新区基本没有建立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第四,我国相当部分高新区还未形成真正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大多数高新区没有形成自组织的社会网络和区域创新网络,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其次,该研究成果对我国高新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这两类开发区的建立就大的方面而言,它们具有相同的国际、国内历史背景,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立直接得益于经济特区成功经验的启发、实行对外开放战略部署的需要和决策者的直接推动,高新区的建立则更多的为了迎接世界新革命的挑战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需要。两类开发区均具有地域的特殊性、政策的特殊性、体制的特殊性,但高新区着重表现科技经济特区性质,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功能;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着重表现经济和对外开放特区性质,突出以引进外资为主、以发展工业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的功能。从两类开发区的发展时间和空间演进来看,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比高新区要早,主要依托对外开放的区位条件建立,明显地呈现了从沿海起步、向内陆滚动式推进的发展特征,而高新区主要依托科技资源建立。从两类开发区的产业结构看,高新区的产业、产品和企业分布较集中,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虽占有较大比重,但产业、产品和企业分布较宽泛。从两类开发区的功能结构来看,高新区建有各种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结构则相对单一,主要是生产性和出口加工型企业。从两类开发区发展的绩效看,高新区在经济总量、开发效益方面已超过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在技术创新、成果孵化、吸引人才方面的成效更明显,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引进外资、外企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成绩更为突出。
经过十多二十年的发展,两类开发区均完成了第一次创业的要素聚集和数量扩张任务,尽管开发区政策和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在逐步减弱,但同时正在形成产业集群和创新的竞争优势,总体上已进入“二次创业”的质量全面提高阶段。在新形势下,两类开发区发展在指导思想上均应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即实现特色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其发展趋势是:两类开发区独立发展、两类开发区“合一”发展、两类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式城区发展。
第三,该研究成果从产业集群的角度对我国中西部高新区与东部高新区进行了比较。认为中西部高新区与东部先进高新区比较,表现出很强的脆弱性:一是企业空间上集群的脆弱性;二是带动产业集群形成的核心企业稀少性;三是企业与当地大学、科研院所之间联系的松散性;四是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机制的缺损性;五是适应产业集群发展的人才结构不匹配性。其原因是:在中西部高新区发展的起步阶段,对产业集群带来的竞争优势无暇顾及;中西部高新区促进产业集群的大环境差;因外商投资少对推动产业集群生成的力量很弱;制度性障碍制约着产业集群的发育;中西部文化传统中的糟粕不利于分工与协作的形成。中西部高新区促进产业集群的总体思路应是: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有分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条、实现东西合作、提高国际化能力上狠下功夫,形成自身的特色竞争优势;整合周围的资源,形成集聚效应;以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形成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该研究成果对我国东北高新区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东北高新区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东北平均每个高新区的经济规模、国际化程度、人均产出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社会贡献、土地集约化程度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东部高新区比较:无论是经济规模,还是开发效益,差距均较大,最大差距是经济外向度;与西部高新区相比经济总量、国际化程度、净利润大体相当,但总体上东北高新区的发展水平和效益要好于西部高新区。东北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具有自身的特点,主要是:依托本地的创新资源和科技人才优势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传统产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分离、培育出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引资与本地优势相结合的程度较高,大项目、大企业带动园区建设的作用明显;以“一区多园、园区专业化”的方式集聚创新资源、孵化科技成果、培育创业企业,以建设现代化科技新城为目标建设高新区。但是,东北高新区存在体制活力不足、创新能力不足、产业集群机制比较脆弱、人才结构不合理、支持科技创业和成果孵化的投融资体系未形成等问题。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其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应是: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立高新区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推行老工业基地改造与高新区联动发展战略,把创新能力建设作为高新区建设的核心,以项目为中心,坚持培育、引进、走出去相结合的技术路线,走“一区多园、专业化分工,多方筹资、共同开发,企业化运作、市场化推进”的路子。
第五,该研究成果对北京、上海、深圳高新区进行了比较。认为:北京、上海、深圳高新区分别地处我国最大的三个中心城市,其建设和发展所依托的区位条件和环境既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又互有优劣。总体而言,中关村位于首都,地处全国的政治、科技、文化中心,是国际聚焦中国的中心,拥有政策资源、科技资源和国际交往的区位优势;上海高新区位于我国最大的中心城市,全国的产业、金融和现代服务业的中心,长江流域经济带的“龙头”和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核心”------上海市,聚集了国际上著名的大公司、大集团的区域总部和研究开发中心,有着经济、金融、对外开放、产业配套的独特优势。深圳毗邻香港,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的城市,具有独特的体制优势、产业配套优势和对外开放前沿阵地优势。北京中关村、上海、深圳高新区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创新最具活力的先进高新区,是我国东部高新区的突出代表。这三个高新区相比较,均是技工贸相结合,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作用链条上,中关村科技园区偏重于技术开发和贸易环节,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制造环节则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完成整合;上海和深圳高新区发展首先由制造加工环节起步,至今仍集中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制造加工环节;三个高新区在大的产业发展领域均比较相近,但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主要集中在软件、电脑整机的生产组装和市场营销;上海高新区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的生产上正在形成集群优势;深圳高新区在通信产业发展上已经形成了移动通讯、程控交换、网络设备的通讯产业群,光纤、光缆、光器件的光通信产业群。三个高新区发展的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均较高,但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和上海高新区在吸引留学归国的留学生和跨国公司的研发和地区总部上较突出;深圳高新区在吸引跨国公司制造企业方面更为突出。三个高新区均形成了多元化的企业结构,但北京中关村在大企业发展的同时,中小企业众多,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单位所属的科技企业占有重要地位;而上海和深圳高新区以大中型制造企业为主力,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较高;三个高新区均实行的是“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但在推进步骤和方式上,中关村由“一园”变成“多园”转向分散发展;上海高新区则在以前“多园”发展的基础上,转为实行“聚焦”战略,集中打造张江高科技园区;深圳高新区则同时建设“北区”、“南区”和“中区”三个园区。三个高新区的共同点都建立了多层次的管理体制,但高新区管委会或办公室的职权范围及与当地政府的关系有所不同,尤其是深圳高新区建立了“开发式”管理体制。三个高新区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率先与所在城市和周围地区融为一体、率先生成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机制、区域扩散功能率先突出展现、率先成长为高新技术产业带。
第六,该研究成果对内陆的西安、成都、重庆这三个高新区进行了比。认为,西安、成都、重庆这三个高新区在全国总体上处于中上水平,其中,西安和成都高新区处于中上水平,重庆高新区处于中等水平。与东部高先进高新区比较,三个高新区的出口创汇最差,充分反映了内陆高新区在出口方面的区位劣势。三个高新区是西部高新区的主导力量,西安、成都、重庆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中除出口创汇外,基本占了西部高新区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西安与成都高新区的经济综合实力大体相当,重庆高新区要逊色一些。综合评比效益,成都高新区的建设开发综合效益最好,西安高新区次之,重庆高新区较差。三个高新区形成的主导产业与东部沿海高新区的不同点在于与当地科技、人才和原有的工业基础具有较密切的关联性,其企业成长历程与东部沿海高新区有较大差异,带有鲜明的“技®工®贸”路径特色。三个高新区均重视创新孵化体系建设,创新孵化体系较发达,体现了内陆地区依靠自身优势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其中,成都高新区的孵化能力最强,西安高新区次之,重庆高新区相对较弱。在投融资体系方面西安高新区建成了适应中小科技企业成长不同阶段需要的投融资体系;成都高新区建立了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但在风险投资体系不如西安高新区;重庆高新区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风险担保基金,积极培育产权交易市场。三个高新区管理体制均属于政府委托管理型模式,基本框架是相同的,但是,这三个高新区在管理体制的具体配置方式上又存在一定差异。在开发模式方面均采取了“政策扶持、贷款起步、负债经营、滚动发展”模式,但随着高新区的发展均进行了政企分离;在规划建设方面采取的是“政策区结合新建区”、“一区多园”和按科技新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三个高新区的投资环境与东部沿海比较,在区位条件上受到天然制约,使其在吸引对外直接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获取国际市场信息等方面出于不利地位。这三个高新区在政策法规上的开拓性、创新性不如东部沿海;这三个高新区在周围环境的产业集群与配套能力上远不如东部沿海,但在土地、劳动力、水、电、气、服务等方面,具有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三个高新区之间在投资环境上又各有优劣。
三、论我国高新区的 “二次创业”
所谓高新区的“二次创业”,是指针对高新区向新的发展阶段转换过程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围绕如何提高阶段转换能力而采取的一系列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的总和。
随着高新区实践的发展,我国高新区“二次创业”的内涵应不断丰富和深化,实现以下九大转变:一是在发展力量上要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二是在功能上要实现由注重加工制造功能向注重研发、孵化功能转变,由产业发展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变;三是在产业形成上要实现由“随机堆扎”向集群式转变;四是在投资环境上要实现由注重硬环境建设向注重综合环境构建转变;五是在竞争方式上要实现以政策优惠、土地价格为主的竞争向制度创新、综合环境为主的竞争转变;六是在文化上要实现从“小富即安”、“固步自封”的传统价值观向勇于冒险、不断创新的创业价值观转变;七是在空间利用方式上要实现从注重单一的空间规模外延扩张向重视内涵挖掘转变;八是在推进方式上要由高新区点的推进向高新区(点)、高新技术产业带(线)、高新技术密集区(面)渐次推进转变;九是在高新区的建设上要由过度依靠政府和行政力量向主要依靠市场机制转变。
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要以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中央指导、地方推动、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基本原则。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时期仍然是实现七大功能,但要强调和突出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和孵化功能、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辐射源功能。国家高新区在“二次创业”阶段要具备“三大能力”,即自我发展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与国际接轨的能力,成为我国实施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科技兴贸"三大战略的示范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要基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区、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强大引擎、体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新社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区,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科技创新动力和经济实力。
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核心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应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即集群化发展战略、差异化发展战略、专利和技术标准战略、人才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应突破“五个”重点,即创建体制新优势、加快高新区立法、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健全中介服务体系、集约利用土地。
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条件是:一是政府的引导、调控和政策支持。一是政府应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管理与考核;二是对高新区实行分类指导、层次推进;三是为高新区发展提供必要的承载空间;四是优化高新区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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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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