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上午,法学所召开所务会,宣布院党委关于任命郑文睿同志担任法学所副所长的决定。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郑泰安研究员出席并讲话。人事处副处长朱泓宇参加会议并宣布院党委决定。
郑泰安副院长指出,这次院党委决定由郑文睿同志担任法学所副所长,是从全院工作大局和法学所班子建设实际出发,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郑文睿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作风务实,为人正派,勤奋敬业,严于律己,团结同志,亲和力强。郑文睿同志担任法学所副所长充分体现了院党委对法学所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郑文睿同志的信任。
郑泰安副院长希望郑文睿同志尽快转变角色,提高政治站位,清正廉洁,在研究人、解决事、立品性、精业务、促和谐、求发展等方面不断提高和完善自己;希望法学所班子磨成凝聚力,团队铸成战斗力,个人形成影响力;希望全体科研人员切实增强主动心态、换位思考,勇于担当、高效迎压,正直善良、吃苦耐劳,工匠精神、干出绝活,遵从制度、维护形象。
郑文睿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完全拥护、坚决服从院党委的决定。担任法学所副所长既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责任。这些年,法学所在历届班子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清正廉洁,始终坚守法纪红线,实干苦干、拼搏前行,努力将法学所建设成为全国知名、西部一流的研究所。
蓝冰副所长代表班子成员作表态发言。蓝冰副所长表示,院党委决定郑文睿同志担任法学所副所长,这是对法学所的关心和重视,是加强法学所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坚决支持和衷心拥护。全所科研人员将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真抓实干,为创造法学所更加美好的未来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