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虽然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尚不足全国总人口的10%,但民族地区的面积却占有全国面积的三分之二。西部地区是中国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区,中国几大民族自治区和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州都在此。从历史与现实看,发生民族问题、民族纠纷较多的地区亦几乎都在这一区域。近十多年来,原本就落后于内地的西部民族地区,与内地和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愈来愈加拉大,出现了新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在不少民族地区,许多人尚处于贫困线之下,有的州、县贫困面几乎占了一半。这种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已经并且愈来愈严重的影响到民族之间、民族地区与内地之间的关系,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在中国西部发展战略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且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面临国家发展战略西移和21世纪的到来,西部民族地区如何不失时机地、有效地、尽快地发展经济,赶上全国社会发展的步伐,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从决策层到学术界,都为此殚精竭虑,反复探讨,以期能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本文旨在从文化的角度探讨民族地区发展中的问题。
民族地区大都处于边疆或交通不便之地,自然、地理条件较为恶劣。由于长期处于落后的社会制度之下,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极为落后,教育水准低下,信息闭塞。加上历代大民族主义的压迫剥削,使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点原本远远落后于内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广大民族地区进行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使各族人民翻身作主,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兴建了一大批经济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给民族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从纵向来看,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的生活同旧社会比已有了天壤之别。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一个严酷的事实,由于民族地区本身基础太差,国家的投入与民族地区所需相距甚大。而且,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和产出并不相称,预期值与回报值相距甚远,有些耗资不少项目,往往收益甚微,甚至有好事收怨报的情况发生。因此使国家本来就有限的投入更难以启动民族地区的经济起飞。
回顾和反思四十多年来民族地区的发展,我们应看到民族地区匠发展既制约于经济因素,也制约于非经济因素,在某种情况下,后者更是主要方面。目前在探讨民族地区的发展战略时,我们看到有一种偏向,即大都是就经济论经济,而较为忽视非经济因素问题。诚然,为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必须从政策倾斜,加大投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资源,增强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开放引进人才资金等等直接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方面着手,花大力气、下大决心予实施,使民族经济由“输血型”转化为“造血型”,从而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的起飞,然而,仅有此还是不够的。因为民族地区毕竟有自身的特殊性,造成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的除了历史、地理原因和经济、政治原因外,更有文化原因。由于后者往往是以非显性的非经济因素而存在,极易为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热潮所忽视。
民族是以文化而区别的。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中华民族是一个一体多元的共同体,各兄弟民族既有中华民族的共性,又有各自独特的文化“个性”。这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形成的一个主要特征。民族地区从文化学和民族学来说,实际是一个民族文化区域或者说是一个民族文化圈。因为有文化的差异,在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就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文化问题,即长期形成的传统文化如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协调的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场前所未有的伟大社会变革,既涉及到物质文明又涉及到精神文明。改革开放十多年来,因为受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在以汉族为主的内地,尚且经历了新与旧、现代与传统、改革与守旧的艰难的乃至激烈的文化冲突和逐步调适的历程,超过不少弯路。那么对于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来说,这种文化上的冲突将比内地要更加严峻得多,激烈得多。倘若处置不当或缺乏应有的警惕和调适措施,它很可能阻碍我们在民族地区的开发计划顺利实施,甚至危及社会稳定。
这并非危言耸听,夸大文化冲突的严重性。在 古今中外的历史与现实中,这方面的事例不胜枚举,例如:
(1)清代末年,鉴于帝国主义侵藏活动加剧,提出了建设川边(西康)藏区,以“固川保藏”的战略方针,当时的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可算得清代历史上难得的一个干员,他以极大的决心和毅力在川边推行“改土归流”,实行兴学、开矿、办厂、招商等六大新政,千方百计争取到清政府拨给的三百万两巨款,作为开发经费,聘请内地名儒来巴塘办官学,无偿招藏族子第入学,又招来内地商人与当地合办矿厂、开发资源、培养技工,聘外国技师建桥、探矿、办邮电。其立意之坚,用功之勤,可谓前无古人。但因为赵根本漠视藏族传统文化,低估了文化冲突和严重性,彩强制办法对待文化问题,结果其所兴办的学校、实业等种种改革都归于失败,空耗了无数人力、物力。而广大的藏族人民,不仅不认可赵为振兴该地社会经济的努力,相反还将其视为“魔鬼”,落得骂名。
(2)本世纪70年代末,伊朗国王巴列维,在石油美元滚滚而来的情况下,企图学习西方现代化模式,大量购买西方先进武器,引进西方科技文明,在全国上下兴起了“白色革命”。但由于忽视了西方现代文明与伊朗伊斯兰传统文化的冲突,结果导致以霍梅尼为首的“伊玛姆”们,利用文化冲突引起的社会震荡,轻而易举地夺取了政权,在伊朗实现原教旨主义统治。改革的国王最终流亡国外,惨死异乡。
赵尔丰与巴列维的历史历史剧,充分地证明了在民族地区和宗教影响深厚的地区(民族地区又往往是宗教影响深厚的地区)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时,尤其必须高度重视文化问题,妥善地处理文化碰撞所带来的冲突,消除其负面影响。
二 、 文化与文化冲突
文化(culture)一词历来有多种解释,但目前国内外大都认同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文化人类学者泰勒(E.B.Tylor 1832-——1917)对文化所作的定义,即“文化或文明是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所获得的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习俗及其他能力与习惯的综合体”。根据这一定义,文化实际上包涵了人类共同体所创造的社会生活所有产物,即非自然的物质与精神的一切。具体来说一般可将文化分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主要方面。
物质文化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诸如使用工具,获得知识、创造物质成果等。物质文化是形成民族文化的基础,它具有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而改变、发展的非衡定性。
制度文化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层面,诸如一定的社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等,是解决人们共处的有效组织方式。它具有历史惯性,但衡定性较弱。
精神文化是构成人们精神生活的层面,诸如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模式、信仰崇拜等,在文化结构中一般以非显性存在于较深层面。它既有理论层面的表现,也有心理层面的潜藏。极具惯性和惰性,故衡定性较强。
整个人类文化史证明,物质文化随着时代的进步能比较迅速地演进和转变,譬如千百年来骑着驴和骆驼游牧的阿拉伯民族,在现代文明的影响下改以乘汽车、飞机等代步,以石油生产代牧业生产生活,并没有经历多大的文化变迁的困难;现在藏区许多喇嘛寺以电灯替代酥油灯也很快被接受。制度文化虽然相对来说比物质文化难改,但一旦改变起来却可能比较迅速、直接、明显。我国的民族地区从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奴隶制社会一跃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便产很好证明。当然,制度文化既然涉及生产关系和社会规范的方方面面,在根本改变民族地区旧的社会制度后,并不能说在制度文化方面就不再存在文化冲突。事实上旧制度文化的残余影响仍有存在,例如在藏区的不少地方历史遗留的习惯法仍然行使着一定的职能。
然而,作为民族文化的核心的传统文化,更主要是长期承载于精神文化之中。民族文化作为历史的积淀,它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地理环境,经济土壤,社会制度等自然、社会的因素,是外部原因,是构成“文化的生态环境”;而非自然的观念、文化代表着民族的主体意识,是内部原因,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的创造。随着社会和时代的进步,理论层面的观念文化如政治、法律、哲学、文艺、科学等由于与所处时代的社会、政治有较直接地、明确地联系,往往比较容易随着社会变迁而较快地发生变化。而精神心理层面的观念文化,如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模式、情感态度等则潜藏于各种文化事实的背后,积淀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与时代变迁并不一定形成直接的、迅速的对应效应。
这种历史积淀甚深的传统文化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历史惯性。并对社会有很强的影响力,根深蒂固地支配着人们的认知和行为。加之人们的认识总是落后于存在,因此民族文化中的精神文化首先是在观念形态上往往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当我们在民族地区进行改革开放、开发发展,促进其现代化变迁时,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常常会因不适应这一新的文化变革而产生抗拒或阻滞作用,从而导致因文化差异和变迁引起的文化碰撞,于是便有文化冲突的发生。
总的来说,在中国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变迁和经济开发中,文化冲突问题将有可能出现在两个主要方面:其一是民族心理素质和文化传统与经济开发的冲突,其二是因实施现代化经济开发引起各民族间互动互补关系变异而发生的冲突。由于文化冲突的压力凸显,会“刺激平时处于常态的习惯势力”,使其处于防备和抵拒状态,从而导致民族文化意识的增强,这样又更加加剧了文化冲突的态势。例如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与宗教信仰观念的矛盾,使经济开发触犯到某些禁忌,而这些禁忌的被触犯或破除,又很容易刺激民族的、宗教的情绪,以致激化这种文化冲突。
综上所述,我们似可对文化与文化冲突作以下归纳:
第一, 文化是历史的积淀,它并非与生自来,而是民族(族群)在特定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下,经过漫长的历史进程所发展形成的。而一旦积淀形成传统,它便具有很强的相对稳定性和历史惯性,从而又导致了它对演进和更新的惰性。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和文化模式,因而形成各种文化冲突。
第二, 由于文化差异和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及惯性、惰性。当社会发生变革和新的文化与新的文化模式“接触”、“移入”时,便会自然产生文化排斥作用,于是就会有文化碰撞和冲突的发生。
第三, 随着社会的变革和进步,传统文化被要求相应地更新和演进。对于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较直接相联系的这部分文化层面,比较容易以较迅速的变化来使其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但作为文化核心的精神、心理层面,则很难直捷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往往因其滞后的关系,阻碍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这是我们在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新时期中面临文化冲突的主要原因。
第四, 文化冲突本身是不同的文化接触中发生的一种常见的文化和社会现象,但由于民族地区的地缘政治、宗教影响等特殊情况,而具有极大的敏感性和潜在的危险性,因此必须予以从战略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妥为因应,使其弱化、化解,求得调适。
三 、 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文化冲突的主要方面
西部地区民族众多、文化各异,在社会现代变革的进程中可能发生的文化冲突也会多种多样,难以一概而论。但如深入探讨西部民族文化的发展形成历史过程,我们也会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尽管各民族的文化表征千差万别,但绝大多数民族,尤其是文化传统深厚、文化积淀厚重的民族,如藏、蒙、回、维等民族,其文化的核心都是宗教因素,即是说宗教信仰的理念、行为与创造是其文化的核心和主体,并以此衍生出多姿多彩的文化形式。因此,作为文化模式来说,西部民族的文化形态虽各不相同,但也有某些共同的模式或框架,使我们能发现其文化的一般规律和共同性。例如在一些文明程度较高的民族,其宗教文化已形成较完整的体系,并渗入社会的各个层面,影响甚至决定着个人和社会的思维定式、行为模式、道德规范、价值判断;而一些 文明程度相对较低的民族和族群,则大都仅停留在自然崇拜为主要性的原始宗教信仰基础之上,媚神与禁忌是其主要宗教文化表现,其思维与行为亦大都仅局限在这一框架之内。
因此,我们虽然不能就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文化冲突作一详细分析和表述,但通过其中某些带共性的方面作一般性探讨应是可能的。兹就笔者近年对藏区考察所了解的一些情况,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文化冲突问题的主人方面略举如下:
(1) 自然经济传统与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民族地区习惯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方式,但现代化的发展导入市场经济机制,从而产生观念与行为上的冲突。
(2) 信仰禁忌与开放开发的矛盾。民族文化中多有禁忌,它既是一种风俗习惯,也是一种社会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民族地区的开放与开发,必须触动一些传统的禁忌。例如资源开发常会触犯神山圣湖等,由此而引发文化冲突。
(3) 因循守旧与竞争机制的矛盾。民族文化中固有的一些价值判断标准与道德规范,往往与现代竞争意识格格不入,而当经济发展中大量引入竞争机制时,对传统的冲击往往与传统文化发生抵触态度。
(4) 道德标准与法制的矛盾。传统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使民族地区形成不少习惯法,与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相抵触,在推行法制建设时常会发生冲撞。
(5) 宗教观念与科学教育的矛盾。宗教观念根深蒂固于民族地区,其中的非科学成份往往现代经济发展中的科学文化普及相冲突。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也常遇到寺庙与学校争夺青少年的问题。
(6) 民族地域观念与民族互动的矛盾。在西部开发中大量的外来民族成份与当地民族在共处互动中难免因生活方式的差异和利益分配上的悬殊而产生矛盾或磨擦。
以上所举只此一斑,亦可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文化冲突问题。倘若稍微忽视这一问题,都将可能使我们丧失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机遇。只有妥善地调适和化解这些文化方面的问题,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发展才可能顺利前进。在这方面历史的经验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四 、 文化冲突的可调适性
文化既是一种历史,它必然要随着历史的前进而演进。历史证明,世界是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任何事物都对立的统一体,文化也概莫能外。英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曾指出:“文化是一个各种因素相互依存的统合体”,统合的程度因文化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各种因素之间既有相互和谐,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不相协调或矛盾的一面。因为在现实中构成文化的内在和外在各种因素,都处于实际上不断变化情况之中,故各因素之间的均衡、和谐与整合都会或多或少破坏原来的统合状态,从而给文化带来变异。综观中外文化史,无一不是如此。因而,那种认为各民族的固有的传统文化不可变革,否则便是不尊重民族文化的理论,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理论上都荒谬的、站不住足的。
按照文化人类学的观点,给文化带来变化的内因和外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革新(发明):由社会某成员创始新的反应方式。
(2) 借用(传播):采用从其他社会的成员模仿而来的新的方式。
我们应高度予以关注,同时又乐观地、充满信心地认识到文化冲突的可预见性和可调适性,积极地抓住时机,迎接挑战。这是因为:
第一, 在中国已消除民族间不平等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宪法赋予各民族人民享有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各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受到法律保障和政府保护扶持。各民族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由于民族地区与内地之间早已建立起互补互利,互相支援帮助的经济格局,文化的交流也源远流长,一直处于互动关系。因而在新形势下发生的文化碰撞其烈度可以并应该减弱许多,民族地区人们对现代的新文化“移入”不会感到太突然。
第二, 民族地区的开发发展从根本上符合于民族地区人们的需要,美国著名文化人类学家怀特(L,A.white)曾精辟地指出:“文化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需要。”民族地区开发、发展将给各族人民带来物质和精神的丰硕回报,大大改变社会落后面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从而也将大大发展民族的文化。因此,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仅不应被消灭,反而应获得新的发展。虽然它将 经过一个协调与适应的过程和某些更新变革的阵痛,但最终会通过整合而消解。
第三, 各民族文化是组成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它既有差异,也有共性,经过几千年的交流、互动,已经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性。特别是像四川藏区这样处于多民族杂居和文化接合地缘的民族地区,这种情况尤较凸显。因此,不仅当地民族已积累了对文化冲撞的承受能力,而且也给我们在新时期对待文化冲突问题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和教训,可供借鉴,避免走弯路,减少了导致激化的可能性因素。
第四, 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与社会主义化发展相适应的一面。传统文化中的一些积极因素不仅可以避免和减缓文化冲突,而且能与当代社会精神与物质文明建设相协调,相配合,相依存。我们不能以文化虚无主义对待民族文化差异,而必须是在尊重民族传统、维护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从事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因而在民族地区的现代变迁中,民族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将起到减缓和调适文化冲突的作用。
第五, 民族文化本身有更新的需要。从人类文化史、文明史看,任何优秀的文化总是具有善于和勇于吸取人类一切文化的营养来充实、发展自身文化的机能。否则这种文化即使在历史上如何辉煌也必然会走向衰亡。民族文化也是这样。倘若一个民族要使其传统文化发扬光大,就决不能固足自封,墨守成规,必须跟上现代时代的潮流,吸取人类文化的优秀成果来丰富和更新自己的传统文化。例如藏族文化在吐蕃时期获得大发展,就是因为当时采取了文化开放政策,广泛地吸取唐文化、印度文化和中亚文化,与本地固有的传统文化相整合,从而发展出灿烂的藏族文化。但后来由于政教合一制度的影响,不再愿意吸收其他文化的营养,加强了文化的封闭性,这既影响到近几百年来藏区社会经济状态,也造成了藏区文化的滞后状态。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不少藏族有识之士,已经强烈地感受到更新和发展藏族文化的必要,大声呼吁、积极探讨藏族传统文化与社会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这就为积极导引藏文化适应现代变迁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和舆论影响。启迪着民族文化自身对更新的需求。无疑这也会为调适现代化变迁中的文化冲突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 民族文化的惯性往往使所发生的文化冲突与历史有惊人的相似。历史上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都是我们在新时期调适文化冲突的宝贵财富,可以充分借鉴。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中的文化性和艰巨性,同时又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在解决文化冲突方面的可能性和有利因素。把妥善解决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文化冲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来对待,通过对文化冲突的调适过程,帮助民族地区发扬优秀文化传统,扬弃不适应现代发展、落伍于时代的糟粕部分,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协调发展,物质、精神文明双丰收。
为了调适民族地区现代发展中的文化冲突,必须对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作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充分的、真正的认识把握其民族文化差异和特点,分析其文化的形成与演变历程和规律,摸清可能发生文化冲突的潜在点,寻求调适解决的有效途径,从而制定和采取因应的政策和措施,以防患于未然,把文化冲突消弭化解于末趋激烈之前,导引于整合之中,致达于建设之目的。这其中的关键在正确地认识民族文化的特点及其形成演变的历程。因为文化冲突既可能表现为显性的,也可能表现为隐性的,许多情况下它可能并无直接的表现。故能否真正了解把握民族文化特点,尤其是心理层面的文化特点,就成为分析研究文化冲突的前提条件。只有深刻认识了解其文化特点和演变历史,我们才能正确地、有效地认识和找到解决民族地区现代发展中的文化冲突问题的关键。否则,我们的对策将难以实施,甚至收南辕北辙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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