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中古晚期英国军事史,其军制在14世纪中叶呈现出明显形态转变,亦使得英国在对法战争中战果卓著,跻身于欧洲顶级军力之列。在对这场“军事变革”溯源的过程中,爱德华一世的起承作用愈发受到重视,乃至被斯塔布斯(William Stubbs)视为宪政史上废弃封建体制、建立国民常备军的先驱[1](P291),基尼(Barnaby C.Keeney)亦从民族主义的视角赞同此观点[2](P543)。类似评价虽不免有夸大偏颇之嫌,但在一定意义上显示了爱德华一世时期英国军制已有不同以往的新气象。在其治下,骑兵役(Cavalry Service)征募机制的构成和形态如何衍化,呈现出怎样的现实图景,又产生了怎样的积极因子,是否确有如上评价的成效,进而如何评价其在英国军事发展历程中的贡献和价值,均颇值得深入探究。在其朝,威尔士战争时间跨度最大,历经多次反复,用兵众多,征召令状记载详细完整,可作适合样本。故本文拟以威尔士战争的征召令状为例,对上述议题予以阐述,抛砖引玉,以供同人参鉴。
一、进退维谷:封建军役的现实困局
骑兵役是盎格鲁一诺曼时期英国军役构建的核心,骑兵的数量直接体现着王国军事实力的盛衰高低。13世纪的英国骑兵一般由统领(captain)、方旗骑士(banneret)、骑士、扈从骑兵组成,另有轻装骑兵(hobelar)辅助。在骑兵役当中,最重要的是骑士役,至13世纪末,骑士依然被认为是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在战场上占据支配地位[3](P116)。爱德华一世朝,骑士仍占据着骑兵力量的主导位置。据普雷斯维奇(Michael Prestwich)统计,骑兵当中约1/4~1/3是骑士,直至1370年代以前基本维持在这样的比例[4](P51)。
11世纪以降,诺曼英国骑兵役征募的基本来源是封建军役(Feudal Service),它是除去海外雇佣获得大量骑兵役的唯一手段。“封建”一词内涵广泛,就军事功能而言,它产生了基于采邑保有及附庸关系的军事役形式,主要由总封臣(tenants-in-chief)承担,以军事征召令(Writs of Military Summons)召集,自备马匹和武装,提供骑兵,尤其是骑士役,通常在文献记录中被称作“应尽之役”(servittum debitum)。封建军役在13世纪之前所能产生的骑士基数相当可观,约有5000人[5](P292)。然而,其先天缺陷以及逐渐产生的各种难题,最终导致愈发难尽其用。如40天的服役期限,抵触海外征战,采邑不断分封直至破碎化,自营地(demesne lands)及再分封土地划分混淆不清,保有权和役的复杂纷繁,使得封建征召困难重重,早在亨利二世朝就已实行盾牌钱(Scutage),以抵消封建军役的缺额。此外,自12世纪末,骑士装备尤其是战马日趋昂贵,迫使很多资金有限的骑士因无马匹而被迫放弃封建军役,也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这种剧烈的配额缩减。威尔士战争中,1282年6月22日,爱德华一世向各郡颁布令状,无良马者可不承担军役,以缴纳罚金替代[6](P226)。结果造成封建军役所能征召的骑士数量骤减。据索尔(Nigel Saul)推断,12世纪末尚有4000名可服役骑士,到爱德华一世朝已减少至1250人,现役作战的骑士至多维持在500-1000人的规模[7](P86)。
封建军役骑士配额严重缩减,与爱德华一世迫切的军事需要产生了无法弥合的冲突。布汶战役后,直至亨利三世朝,英国维持了长期和平状态,甚少介入大规模的军事冲突。然而,爱德华一世朝,自威尔士战争始,战线不断延伸,军事压力陡增。1277年,威尔士北部格温内斯公国卢埃林(Llewelyn of Gwynedd)叛乱,1294年叛乱波及威尔士全境,且与在加斯科捏的战争重合。此后,对法兰西和苏格兰战事交织,连年用兵。爱德华一世投入的军力规模相当惊人,譬如,1277年全军人数计约1.5万人[7](P85),1294年平叛,最大规模达到3.5万人[8](P161)。这在同时代的欧洲实属罕见。然而,封建军役的配额过小,根本无法满足庞大战事急需的骑兵役兵力。普雷斯维奇统计,1277年威尔士战争中,封建军役提供了288名骑士和294名军士,因2个军士役折合1个骑士役,共计435个骑士役。1282年人数继续下降,封建军役征召到123名骑士和190名军士,共计218个骑士役,威尔士战争封建军役征召到的骑兵役,只占骑兵总数的约l/4[4](P71—72)。
然而,尽管封建军役弊端尽显、缺额严重,但它依然是爱德华一世获取骑兵役的首选,这也是他基于诸多现实因素的无奈之举。首先,封建军役基于封建附庸和采邑保有,具有强制性,边地侯不可忽视的军事价值是封建军役尚可利用的主要原因。大宪章明确反对使用海外雇佣兵,表明贵族排斥外来武力,亨利三世以后,英国甚少再能成建制持续使用海外雇佣骑兵。故就征召骑兵的途径而言,在理论上唯有封建军役一种传统体制留存。因此,爱德华一世在1277年和1282年的威尔士战争中都遵循了传统模式,以征召令集合封建军役,召集骑兵。
爱德华一世十分清楚封建军役的不堪,却不得不继续沿用,受制于既定体制,权贵掣肘,处境尴尬。在法律层面,他不懈努力,试图在封建附庸框架内进行修补。英王室不断利用巡回法庭检视地方郡县土地,1274-1275年、1279年、1285年多次做出查问,调查土地保有权及占有情况,并颁布了两部在英国土地制度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法令,即1285年的《限嗣继承条例》(de donis conditionalibus),1290年的《禁止封地法》(Quia Emptores),这两部法令都对封建采邑分封作了重要调整,意在保证采邑完整,简化和巩固封建附庸关系,减少及化解保有权混乱导致的诸多现实问题,自然也有保证骑士采邑切实能够产生骑士役的意图。尽管军事上的效果有限,但土地法的这种保守调整,证明了爱德华一世仍将封建军役视为不可替代的基本选择。同时,现实困局又迫使他不得不另觅他途,以填补封建军役所无法弥补的骑兵力量的严重缺额。
二、化繁为简:囿于传统的边界延伸
爱德华一世迫切需要打破封建军役对骑兵役的垄断,摆脱唯一性的束缚,拓宽管道。这种愿望的理想图景是吸纳更广泛的社群,并加以整合。而这就意味着要绕过土地保有权和附庸关系的限制,尽可能扩展骑兵役的边界,将军事资源“集中、简化并清晰化”[1](P20—291)。但如此一来权贵的利益必定受损,固守传统的总封臣不会允许创造性的新体系侵害封建军役的主导地位,封建时代也不可能即刻间产生并接纳一种无源无本的新习惯或体系。爱德华一世必须溯本清源,到英国数百年的军事传统中寻找可能。最终,他所依仗的是英国另一种古老的军事传统一民兵(militia)。民兵传统的基础是朴素的忠君之情(allegiance)和保卫家园的乡土观念,所有自由民(freeman)都应适当武装,在必要时响应国王的征召。诺曼征服后,民兵制度被保留,由《武备令》(Assize of Arms)加以改编。民兵制的内在要素中存在着非封建性选择。
首先,忠君“爱国”结合13世纪后半叶宪政发展的现实,是值得利用的。爱德华一世朝议会迅速发展,出于征税目的,更广泛的人群被吸纳进来,骑士和更多城镇代表加入,地方等级的参议作用日益显现。由此,爱德华一世与地方等级各社群建立起更直接利益联系,各社群对君主也有了更多认同感,有了承担更多军事责任的意愿。军事征召令常与议会召集令一同颁布,形式亦趋同,形成了良性的相互影响。并且,他日趋将国王个人与英国的命运联系起来,渐成“王国的象征”[2](P541)。对国王个人的反叛都会被转换性质,延伸到王国安全层面,要求为“忠君保土”、王国大义服役。这样的鼓动在志愿军役中尤为常见。此类征召令开头往往会附有上述一类冗长陈词,详述理由,突出公义。
民兵传统的另一要素是自由民依财产适当武装。若以财产为征召军役标准,直接在有产者中选拔骑兵,广大自由民尤其是自耕农阶层均能被纳入其中,骑兵役的边界会得到极大延伸。然而,民兵制与此理想存在不可协调的内在悖论:它主要是征召步兵的手段,且是防御性的,与骑兵征召有着天然隔断。因此,爱德华一世需要突破传统,通过混淆乃至滥用的手段,在法理和实践上将民兵制的精神延伸、移植到骑兵役中。1285年的《温彻斯特法令》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此效果。如第6条规定,16—60岁之间所有男子都应备甲胄维持治安,宣誓持武,其中,土地一年价值15~20英镑间,或动产40马克者,备一件锁子甲、一顶铁质头盔、一把剑、一把匕首和一匹马[9](P468)。功能上,封建军役与民兵制呈现混淆与重合,富有之自由民有了担当扈从骑兵的义务,继而被纳入到潜在的骑兵役承担者之列。
同时,依托民兵传统,依地产和动产延伸骑兵役边界的实践,是骑士身份扣押(Distraint of Knighthood)。它以一定的地产和动产为限定,强制符合财富要求者接受骑士身份,承担骑士役。骑士身份扣押令由亨利三世于1224年颁布,最初是要求骑士采邑保有者接受骑士身份,在1241年则不再限定骑士采邑,扩大为每年20英镑收益地产。20英镑为13世纪中期英国一名骑士购置包括马匹在内全部装备的总花费[10](P96)。爱德华一世的威尔士战争真正促成了对自由民的强制扣押。1278年,他在英国全境颁布骑士身份扣押令,扣押所有每年价值20英镑土地保有者,或一个完整骑士采邑的持有人,在圣诞节之前承担骑士身份[6](P214)。1282年紧迫的军事形势迫使爱德华一世将界限进一步扩大,不再强调土地保有性质,而单纯以地产价值为依据,明确将富有自由民纳入到骑兵序列。1282年5月26日,发布扣押令,年收益30英镑土地持有者,都应自备一匹良马及相称盔甲[6](P226);11月24日,再次扣押,以20英镑土地为限,乃至不足此收入土地持有人只要强壮且适合于武装都要受征召[6](P10)。爱德华一世的扣押令日趋强制,也更完整,显示出忽视保有权差异、强化国家军力的意图[1](P220)。
不过,在实际应用中,骑士扣押体现出短期应急的特征,随军事需求缓急而变,始终未形成长效。爱德华一世后期的多次骑士扣押令皆有意忽略骑士身份,刻意不提骑士采邑,却要求携带马匹装备承担骑兵役,证明他不执着于保有权或身份界定,化繁为简,意图创造一个广泛服骑兵役群体——它无关土地保有关系,只需占据足够维持骑兵装备的土地,且训练有素,能够骑马作战即可。
这些囿于传统的尝试,尤其是骑士身份扣押和《温彻斯特法令》,最大意义是探索了超越封建传统,以财产为标准征募骑兵役并整合国家军事资源的可能,使得王国内各社群和阶层开始逐渐熟悉、接纳这样的观念。更进一步的,这种突破边界的实践,创造了一个有着更广泛社群基础的预备役群体,将自由民纳入到骑兵役序列,为该等级构成的扈从骑兵及马上弓弩手在14世纪后半期主导骑兵军力,奠定了基础[11](P33)。然而,这些策略的弊端也是明显的,志愿军役本质是自发性的,非制度性常态,强制骑士扣押也不能随时将急需军事资源征调到位,且因强迫性导致质量难于保证。此外,爱德华一世对民兵传统的改造、扩展甚至是滥用和混淆,注定要招致保守贵族的反弹。1296年对法战争及1300年对苏格兰战争的骑士扣押,终于引发勋爵激烈反对,终至弃用这一令状,而回归传统。
三、突破规制:承前启后的付酬军役
爱德华一世真正意义的机制性创造是付酬军役(paid service)的普遍化。支付薪酬在英国军制史上是有传统的。在威廉二世、亨利一世及安茹王朝时,英国曾大量使用海外雇佣骑兵。封建军役当中也有金钱采邑,海外服役领受薪资也是惯例。爱德华一世时,面对大宪章及贵族的抵制,已然无法成建制雇佣海外骑兵,随即对王室付酬传统做出关键性改造,直接与非封建骑兵役结合,为英国本土服役骑兵支付薪酬,将他们转化为付酬军队。薪酬基本是固定化的,通常情况下,方旗骑士是每日4先令,骑士每日2先令,扈从骑兵每日1先令,轻装骑兵每日6便士[4](P84)。
此时,付酬军役是通过与非封建军役的结合来实现的,作为征募的必要条件附加于其中。骑兵役与薪酬的结合是一个逐渐发生,普遍化、必要化的过程。首先,最早成熟化的付酬军队是内府(familia regis)骑兵。内府骑兵常年为王室服役,自亨利一世朝起就在领受薪酬,无须征召,能够在第一时间投放到战场上,是王室军队的核心。内府骑兵的规模不恒定,会随着军事需要变化,在爱德华一世朝其数量可观,一直担当王室骑兵主力。1277年,王室内府骑兵由40名骑士和70名扈从骑兵组成,1282年则有14名方旗骑士和87名骑士领受薪酬[8](P162),另有近100名扈从骑兵服役[12](P86)。然后,加斯科涅的海外领骑兵也常以阿基坦公爵统辖的国王臣民名义,受薪酬跨海到英国本土作战。他们主要提供的是本土当时尚未成形的弩骑兵。同时,在威尔士战争中男爵等级服志愿军役时大多领受薪酬。男爵或是在服完规定的40天封建军役后接受薪酬继续服役,或是在服规定配额封建军役的同时,再提供额外骑兵役领受薪酬。譬如,1282年11月12日,爱德华一世向奥利弗·德·迪奈哈姆(Oliver de Dyneham)及其余38人发出志愿征召,要求带领骑兵前往西威尔士诸地服役,领受国王薪酬[13](P258)。按照莫里斯的统计,在威尔士战争期间,男爵多数都曾多次领受薪酬服役,每人通常提供10名付酬骑兵,至多在15人上下[12](P63-65)。付酬志愿骑兵役的数量明显要比封建配额大得多。
此外,爱德华一世时期创新的征募手段也与薪酬紧密结合,普遍有偿化。1282年,他利用民兵传统创制军列委任状(Commissions of Array),委任专员(commissioner)到地方郡县征召一定配额军役,以民兵的步兵役为主,主要负责乡土防御,具有强制性,由王室支付薪酬。爱德华一世朝将军列委任状泛用化,延伸用于骑兵役的征募。1282年11月,他向威尔特郡(Wilts)、德文郡(Devon)及萨默塞特与多塞特郡守发出征召令,在其各自辖区内挑选最为勇敢、强壮的10名持武骑士及扈从骑兵,“务必竭力告诫劝导”,受国王薪资服役[13](P258)。至13世纪末,强制骑士扣押令也加入薪酬条款,成为付酬军役。1295年2月10日发布的骑士扣押令,明确由国王支付薪酬,并准许志愿履行军役者接受相同薪酬[7](P267)。
1280年代以后,征召令的形式愈发含糊,互相交叉,譬如封建征召的措辞时常用于志愿军役,军列委任状间或用来征募骑兵,与志愿军役难于区分,骑士扣押令不提及骑士身份和封建采邑,等等。在英国本土,征募机制中非封建因素间的明确区分不再必要,薪酬能够将它们统筹起来,在王国正义的前提下可攻可守,收放自如。只要不跨海作战,征召手段、形式乃至理由的细致区分皆不再重要,王室亦不再受限于艰涩苛刻的附言条件,因为各种征召的性质基本都已趋同,即都是有偿化的付酬军役,它们所能征募到的骑兵役都是同一受薪酬骑兵群体,范围日趋广泛,基础日趋稳定。习惯于受薪酬作战的统领、方旗骑士、骑士及扈从骑兵日趋职业化,以各种征召名义,在各种阵列当中,常年转战于不同战场,在不同贵族统辖下服役。大约同时,付酬军役开始成文书写,不再是口头约定,出现制式化合同。1284年8-12月间,爱德华一世将各种边地城堡授予各边地侯,签订成文契约,明确权责,驻守城堡的兵役种类及数量,固定了年薪[13](P289—296)。合同的成文化赋予了付酬军役法律层面的强制性,薪酬与军事义务形成的契约关系成为确保有效服役的基本保证。因此,对爱德华一世而言,固守传统的边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各种令状相互间界限的模糊、适度的混淆以及滥用,反而有助于减少传统界限的阻遏。1287年、1294年两次威尔士战争均未发布普遍封建征召令,却都能征募到足够数量的骑兵役兵力,充分证明了这种付酬军役普遍化、混合化、成文化的有效性。
然而,非封建军役的普遍有偿化并不意味这种创新未曾遭遇阻碍。付酬军役在多个层面上都受到了极大局限,注定在当朝只能实现量的激增而非质的变革。首先,付酬军役与非封建军役的有效结合只局限于英国本土,广大的本土贵族和骑士阶层仍然严重抵触海外服役,即便有偿也不情愿接受王室在海外使用骑士扣押、军列委任,甚至志愿军役。国王同贵族在王国界限认知差异上的不可调和,注定英国的骑兵役征募终究是一种封建保守的防御机制,不可能实现近代意义上的攻防常备化。
其次,伯爵阶层依旧不接受付酬军役,固守封建征召。1282年4月6日,爱德华一世曾向林肯伯爵亨利·德·莱西(Henry de Lacy)等6名伯爵及其他151人发出征召,由国王支付薪酬[13](P246)。这次建立完全付酬军队的大胆尝试五个月后被取消,代之以传统封建征召。整个威尔士战争中,乃至苏格兰战争中,伯爵阶层都很少领受薪酬。伯爵若在封建军役外服志愿军役,也是自费无偿服役,不接受薪酬。他们对付酬原则的拒绝和不接纳,应是缘于对自身地位和特权的考虑,担心因受薪酬服役而失去封建军役所带来的特权,降低身份,从而再无法有效胁迫王权。经济上,若放弃封建军役,权贵就无法再于财政上通过对其次级封臣征收盾牌钱制造收入,并可能在战胜后失去土地及城堡的赐予,得不偿失。同时,边地侯在边地战争中也皆是自费作战,不受薪酬。他们主要担心领受薪酬会影响其对王室的独立地位。因伯爵和边地侯固守封建征召及无偿志愿军役,王室军队很难实现全付酬军役征募。
最后,广泛的付酬军役征募意味着需要巨大财政开支,它给王室财政造成了难以承受的沉重压力。爱德华一世之所以能够将有偿军役普遍化,根本上还是依赖于其依托议会和关税形成的财政基础。然而,其负面效应也是明显的,13世纪末的英国尚不具备建立并维持常备军及大量付酬军役的能力和机制,这种以协商、强征、借贷、透支甚至敲诈为基础的财政手段,必然会随着战事的愈演愈烈而走向负面化。1294-1298年,随着战线的不断延伸,战争规模急剧扩大,整个军费开支已达到75万英镑之巨[8](P165)。王室在巨大的财政压力下对教会横征暴敛,对地方反复征收重税,最终导致1297年的政治危机爆发。据统计,1307年,爱德华一世所欠债务高达20万英镑[8](P176)。财政上的无限压榨和透支,终于招致财务崩溃,也最终使得付酬军役的发展戛然而止。
四、结语
爱德华一世并非是一个改革者,其一,对骑兵役征募机制的改变止于付酬及成文合同,未建立完整契约系统,骑士扣押令及对民兵制度的改造也都是止于半途,从未达到国民军的高度。其二,未颠覆骑士在战场上的地位和作用,未提升马上弓弩手及扈从骑兵的价值和使用比率,更未实现骑步兵的混合征募和编制。他所建立的军队是一支由封建军役、无偿志愿军役、付酬军役组成的混合军力。其三,他对亚瑟王及圆桌武士推崇备至,是骑士精神的坚定拥趸,始终都在为骑士阶层的再军事化而努力,从未放弃过封建军役的征召。但他对骑兵役征募机制的改造是基于现实的自然反应,是面对艰难军事形势,为摆脱权贵掣肘,不得不在无法胜任的封建军役外寻求更多征募可能,尽最大可能整合国家军事资源的必然结果。但这都无碍于他在中世纪晚期英国军制史中的地位。他在英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中抽丝剥茧,寻求变化及可能,孜孜不倦地实践着,为14世纪英国军制的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奠定了基调。最终,14世纪中叶以后,在爱德华三世朝完成蜕变,实现契约体系下的完全付酬军役,封建军役征召终遭废弃。在这样的深刻历史演变中,爱德华一世承前启后的作用不容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