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一一年度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王楠
2011年06月08日 09:55
各有关单位:
二○一一年度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要求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应该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申报程序办理。主管部门应负责对申报人评审材料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
二、评审材料种类及份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份;
3.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3-5千字)一式四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四份,主要反映本人任期内近五年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等情况(500字以内)。单位负责人应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5.代表作:
(1)任现职期内发表的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和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含科研成果被公开刊物转载、引用以及书评、述评等成就评价依据和效益证明)一套;
(2)获奖证书(限省部级以上奖项);
(以上要求见《四川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申报条件》);
6.最高学历以及学位证明一份;
7.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各一份(属免试范围的应提交相关免试依据,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取得博士学位晋升科研系列副高级职称的可免试职称英语;
8.属委托评审的应有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委托书。
以上送审材料中,专著和论文均须原件,其余材料如系复印件,均须单位加盖公章以确认。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2)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
(3)越级晋升;
(4)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参加答辩的人员。
2.答辩人员须准备一篇三千字左右答辩论文,答辩内容应反映本人专业理论知识、学识水平等方面。答辩论文一式四份,与评审材料一并报送。答辩合格者,当年本人评审未通过,下次重新申报时应重新参加答辩,答辩优秀者,下一次申报评审时,可免予答辩。
3.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评审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标准,每人(次)高级320元。
2.材料报送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至8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3.材料报送地点: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B区410室。
4.《四川省社科研究系列高级职务申报条件》可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ass.cn)专业人员管理信息中查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该网首页下载专区中下载打印。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 编:6 1 0 0 7 2
联系电话:(028)87016892
联系人:张淑娅 郭杨杨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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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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