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局域网是为全院行政管理和科研教学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旨在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院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院局域网与互联网相连。为了加强院局域网的管理,结合院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订如下管理及安全规定:
第一条 院局域网工作人员和连入院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院有关规定。
第二条 院局域网及相关资源主要用于为我院行政管理和科研教学工作服务,院局域网覆盖范围仅针对院所属部门。
第三条 院局域网的规划和管理由院文献信息中心统一负责,以保障本院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四条 院所属部门因工作需要在部门所在区域内架设网络设备(含无线接入设备)连接院局域网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请并签字后提交院文献信息中心备案,备案通过后院文献信息中心将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第五条 经批准架设网络设备(含无线接入设备)的部门,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人。任何部门上网须严格遵循国家及我院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办法,若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泄密事件和信息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和该部门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院所属部门及学生用户在局域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允许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擅自架设网络设备(含无线接入设备)。
第七条 院所属部门及学生用户必须对通过院局域网发布的信息负责: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八条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严重和所造成的影响,院文献信息中心将会同院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文献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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