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包含了农村的生产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建设、文教卫生事业建设及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等内容,所涉及的知识面和学科面广,为了避免建设的盲目性、无序性,做到科学决策,科学建设,科学发展,使新农村建设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有序进行,为此,建议成立新农村建设“专家委员会”。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及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专家委员会”应由农业、交通、建筑、村镇规划、文教、卫生、环保及社会科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中央、省、县分别成立“专家委员会”,中央和省级“专家委员会”负责全国、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宏观规划、指导等任务;县级“专家委员会”负责微观规划、指导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主管部门管理和协调。
专家委员会的任务是:因地制宜提供不同的“新农村”发展模式,用科学理念周密规划和设计“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实施计划;论证各地发展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避免建设失误及“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对各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评估,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帮助农村引进科学技术及项目,指导乡、村、社及农民发展生产,搞好各项建设;引导“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科学合理使用,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借鉴和介绍国内外“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提高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向党和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使专家委员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库、智囊团、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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