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呈现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供给侧改革迅速成为学界、政界及相关政策机构关注的热点。伴随改革重心逐步由需求侧过渡为供给侧,供给侧改革的推动力越发重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长期供给侧改革的同时,不应忽略短期的需求侧改革,习近平、李克强等高层领导人虽分别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供给侧改革,但其并未有忽略需求侧改革的重要性。例如,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2015年11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会议上强调,“紧扣调结构、转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这充分表明短期需求侧改革对经济发展亦起着重要作用。当前,在推进长期供给侧改革的同时,不应忽略短期的需求侧改革,而有必要在更为重视供给侧改革方式的基础上,构建基于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双侧改革”体系,实现经济稳定与发展目标。实际上,“双侧改革”具有释放潜力、激发活力、合成动力、打造“经济升级版”的作用,其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题中之意,而且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更能为“十三五”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新视角,而在此情况下经济决策的出发点将在重视要素供给,进行结构性改革为主的基础上,兼顾扩大需求和刺激经济。
一、“双侧改革”:动态演化及战略异同
一般而言,宏观经济改革的目的体现为经济增长、价格稳定及充分就业,但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国内外环境下有所不同。需求侧改革主要涉及的是政府依靠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财政、货币政策刺激或抑制需求,进而防止经济衰退或预防经济过热,而供给侧改革则是指政府依靠一系列政策影响生产领域的效率,进而逐步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宏观经济改革应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在较为发达经济体的政府干预或宏观改革中,特别是当宏观经济遭遇较大困难时,往往选择需求侧改革的手段。其主要原因体现为:需求侧改革采用的货币政策、财政支出政策可在短期快速提高社会支付能力,进而促进经济增长。通常来讲,就计划经济国家或具有较为浓重色彩的市场经济国家而言,政府干预主要集中于供给领域,而发展经济之目的便是保障供给,因此政府更重视供给侧改革。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增长中出现的矛盾一般是周期性的需求乏力与产能过剩,因此需不断进行需求侧改革来消化产能。无论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还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一旦经济出现长期的经济过热与产能过剩的问题,此时宏观经济改革陆续就应由供给领域转为需求领域,或用需求侧改革代替供给侧改革被视为宏观经济改革的主要方式。需求侧改革所选择的手段主要是依靠调节货币供应量来间接调节财政支出直接影响总需求,例如,依靠存款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利率的调整及财政经济刺激计划等实现平抑增长波动的目标,必要时也可采取适度的行政手段。其基本逻辑体现为在保持经济体制、宏观体制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依靠调节宏观经济总量来陆续实现平稳、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虽均可被视为宏观经济改革的重要方式,但两者在时效性、针对性和运用的政策手段上均具有明显差异。鉴于此,市场化程度相异的国家对这些调控方式所运用的程度亦迥然有异:就时效性来讲,需求侧改革基本上属于短期改革政策,通常情况下很难长期持续的执行,而效应也可在短期内凸显,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对经济调节的治标之效,相对于需求侧改革显然更具有主动性、引导性及前瞻性(刘伟等,2010)。供给侧改革常常以长期潜在产出为导向,常常需较长时间方可发挥作用,具有长期性效应,影响也较为久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治本效果,较之于经济运行本身具有被动性、补充性及滞后性;就针对性而言,需求侧改革更为注重总量调控,最多拓展到投资、消费与国际收支平衡等国民经济的重要分量进行调节,但供给侧改革更为强调结构性调控,所选择的经济政策较为重视其针对性,特别是当优化一系列经济结构正在或已成为一国及地区长期实现持续、快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时,供给侧改革就显得较为重要;就所采取的政策手段而言,需求侧改革选择的主要是货币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而供给侧改革能使用税收政策、行政管理、法制管理等方式。有些政策并非呈现出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改革截然分明的状态,而是具有两者的特征。例如,降低产品税不仅能降低企业负担(属于供给侧改革),而且可降低产品价格,进而增加需求。当然,这两种调控之间的界限还存在明显差异,对供给领域施加影响(降低企业单位生产成本或依靠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国民经济效率),则属于供给侧改革;作用于需求领域,影响消费、投资、出口等最终需求,则属于需求侧改革。当然,某些政策虽同时具有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改革的属性,但侧重点差异明显。通过比较可知,货币政策较为注重总量调控,需求侧改革的色彩较重。而财政支持政策在刺激经济增长时,凸显需求侧改革的特征,但在经济增长相对实现平稳后,因需依靠一系列的转移支付对地区、产业及不同阶层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生产发展,因此其又能被视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式。基于市场化程度与这两类调控的关系而言,较为发达的市场经济体更为注重需求侧改革,而政府对经济活动直接干预的程度亦较低,希冀依靠自由市场经济在经济运作中发挥较大作用。而正处于经济转型中的国家受制于市场经济不健全的影响,供给侧改革还需很长时间方可发挥作用,一方面应依靠供给领域持续的创新与改革才能有效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另一方面应依靠政府指导来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进而增强经济运作效率,不断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改革同为宏观经济改革的必要手段,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赖(黄凯南,2015)。一方面,需求侧改革往往选择的手段是建造公共工程,其能增加对劳动和各种原材料的需求,进而促进就业与缓和产品过剩,但公共工程建成后则会产生生产能力,进而增加供给。特别是,需求侧改革主要针对对象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缺口,虽非直接影响潜在经济增长水平的变化,但要基于潜在经济增长水平为依据,而对潜在经济增长水平估计的系统性偏误能导致过度使用需求调控手段,从而逐步降低经济抗风险能力,进而严重损害资本、自然环境等生产要素,且极有可能会最终造成潜在经济增长水平的不利变化。实际上,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改革两者无论从哪方面出现结构错配或总量差异,均能在动态发展中造成未来另一方也应进行相应调整,直至市场重新实现出清与均衡状态。另一方面,供给侧改革的方式常常是减税,但减税能同时从供给与需求两方发挥功能,其不仅能激发劳动者与企业的积极性,而且亦可不断增加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需求依靠供给获得满足,而供给根据需求得到展开。需求侧改革与供给侧改革也可相互制约:过多地使用需求侧改革将会出现政策效果递减、政策空间削减、有效需求难以满足等问题,需求侧改革的瓶颈能逐渐影响供给的有效性;就供给侧改革来看,供给侧若出现生产能力过剩、自然环境等生产条件破坏严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人口红利陆续丧失等问题,则会引致资源配置低效率、供给成本及无效供给增加等弊端,这需依靠消费、投资、外贸部门进行消化,进而对需求侧改革形成极大约束。
二、“双侧改革”:理论脉络及实践发展
供给侧改革的思想理论基础最早可以追溯到1803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概论》,其在这部著作中提出“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的理念,这便是著名的“萨伊定律”(萨伊,1998)。但在20世纪30年代初,全球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经济危机,进而人们发现:供给无法自行创造需求。在“萨伊定律”遭受质疑的情况下,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其名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明确指出:在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及流动偏好造成利率提升的影响下,总需求出现不足,从而形成经济衰退,而必须要借助于政府对经济进行需求侧改革,依靠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方能刺激总需求,进而促进经济繁荣。即:当经济发生衰退时,政策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总需求,而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政策依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收缩总需求。这种调控方式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获得显著效果。受此理论影响,需求侧改革在“二战”后逐步被视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选择的政策手段:从20世纪30~70年代,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货币学派等西方经济增长理论在研究政府干预时常常集中于需求领域,而只是在政府干预的力度、干预的手段上存在争论。20世纪70年代初期,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出现“滞涨”的危机:经济停滞不前和物价不断上涨同时存在。在此情况下,政策常用的需求侧改革方式遭遇严重困境:若选择扩张总需求的方式应对经济停滞,则价格水平会不断上涨;若采用紧缩总需求的方式控制价格水平,则会加剧经济停滞。在此情况下,以美国经济学家拉佛、万尼斯基、吉尔德等人为代表的供给学派逐渐被里根政府重视。供给学派指出根据“需求自动创造供给”理念的凯恩斯理论主要基于需求角度研究经济变化的原因和寻找解决经济问题的办法,但经济停滞的原因并非在需求一方,而体现为供给一方。经济之所以停滞和物价之所以上涨,主要原因在于供给不足,而供给不足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过多的规章制度及过重的赋税负担所致。鉴此,应用供给侧改革来代替需求侧改革应对停滞膨胀,依靠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取消不必要的规章制度及大幅度削减税收刺激总供给。其代表人物拉佛提出税率、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当税率较低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而政府依靠政府支出能推动经济增长,但当税率提高超过某一临界点后,税率过高可降低供给领域中生产者的积极性,此时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因税基减小,政府的税收实际上会减少。降低税率可优化厂商的市场竞争环境与提升生产效率,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反而会增加政府税收,因此“减税=增税”。这便是著名的“拉佛曲线”所折射的经济逻辑。里根政府接受此供给学派的观点,并据此出台减税、扩大国防开支、精简政府为标志的诸多政策主张,历史称之为“里根经济学”。供给学派的理论其实并不稀罕,萨伊于1803年就曾提出“供给创造需求”的论断,而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出现的“供给冲击”更彰显供给政策对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价值。除克林顿和奥巴马政府未选择减税的政策之外,在里根之后的历届美国政府均选择过减税的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虽未公开实行供给侧改革的方式管理经济,但总体上都减少了需求侧改革的手段来干预经济,而财政政策总体上呈现中性化的趋势。受制于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才重新选择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需求侧改革手段。
关于经济衰退或通货膨胀的研究是短期经济分析,而对经济增长的分析则属于长期经济分析。在短期对经济稳定的分析,既能从需求侧进行研究,又能从供给侧进行分析。但在对长期经济增长进行的分析全部属于供给侧的分析。对经济长期增长的分析最早源于“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将分工视为国民财富积累的源泉。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提出创新是经济长期发展的动力。而哈罗德于1939年又进一步认为物质资本积累以及体现在物质资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是经济长期增长的源泉。1956年,索罗先后发表《对经济增长理论的贡献》《技术变革和生产函数》两篇论文,提出劳动的增长、资本的增长以及体现在劳动和资本上的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源泉。1961年,舒尔茨在《人力资本的投资》的论文中指出,人力资本是经济长期增长的源泉。在主流经济学不断深化对经济长期增长的研究时,经济主体逐步发现其所使用的方法往往是总量分析方法。其实,经济增长的问题不仅体现在经济总量的问题上,更为重要的是,还存在工业与工业的产业结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等经济结构的问题,甚至还有经济体制的问题。因此,经济学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用结构或制度的分析方法研究经济长期发展问题,且陆续产生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分支。发展经济学基于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其不仅分析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的增长,而且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完善与经济体制的革新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到20世纪70年代,又陆续产生比较经济制度的经济学研究分支,其认为经济制度涵盖资本主义模式、民主社会主义模式、共产主义模式及不发达国家模式,而决策组织、调节机制、财产所有权、激励机制均属于经济制度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欧美发达国家虽较早就已构建促进科技进步与教育培训发展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当时仅仅被看成是政府的社会职能,而并未被视为政府长期供给调控的手段。只是在第三次科技浪潮形成之后,欧美发达国家才渐渐意识到科技对经济的重要作用,其政府才开始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科技进步,但一开始,这些国家并未制定较为明确的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只是在日本崛起之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才陆续开始制定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科技和产业政策。
通过对萨伊定律、凯恩斯理论及供给学派供需侧改革的理念进行研究,不难发现:一是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均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应将其置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中进行考察。在萨伊所生活的时代,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处于供给短缺的状态。在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中,总供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扩大供给就会被需求所吸纳,而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自然被接受与推崇。在凯恩斯所生活的时代,社会生产力总体上获得极大提高,但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却在相对减小。在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中,总需求逐步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只需增加需求就会有相应供给,需求自动创造供给的“凯恩斯定律”同样也被推崇。但到20世纪70年代,结构性失业的加剧导致失业恶化,而货币供应的增加与石油危机引致生产成本上升,进而提高价格。此时,刺激总需求显然无助于解决问题,而供给侧改革自然成为政府的选择手段。由此不难获知,由于一国在不同时期面临的经济情况有所不同,或不同国家在同一时期面临的经济情况也不相同,因此需求侧改革和供给侧改革均能有助于解决问题,并不存在一种调控必然代替另一种调控的变化趋势,问题之关键在于哪一种调控方式更有助于解决一国特定时期的特定问题,因此政府必须基于实际出发来选择宏观经济改革的方式;二是经济理论分析具有短期与长期之分,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调控方式。凯恩斯的需求侧改革属于短期分析,其在假定科技和社会资本不变的前提下来解决经济衰退与通货膨胀问题。供给学派的供给调控亦属于短期分析,其依靠减税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停滞膨胀问题。但需注意的是,经济增长的分析显然属于长期分析,而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主要涵盖分工、技术、人力资本、制度及体制。根据主流经济理论,在短期,供给和需求均会发生失衡,故而相应从需求侧或供给侧进行改革。而在长期,受制于价格机制调节,供给与需求可实现动态平衡,而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均属于供给侧的因素。对于实现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而言,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主要体现为短期的需求或供给调控,而对于实现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来讲,政府对经济的改革既具有短期需求改革,又具有长期供给改革。
三、“双侧改革”:国内政策回顾与重点指向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供给严重短缺是我国经济长期面临的重要问题,此时增加供给亦成为当时政府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一方面,我国政府依靠计划的方式,借助于发放各种票证等手段约束总需求;另一方面,在巩固农业发展地位的前提下促进工业化进程,依靠增强生产能力提高总供给。在当时的条件下,因我国遭受西方国家的经济封锁,难以利用外国资金或投资加速物质资本的产生,仅仅能依靠降低消费率与提高储蓄率的方式来陆续增加投资。这充分表明:我国政府在改革开放之前依靠限制需求和增加供给的手段来陆续缓和供给严重缺乏的问题。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不仅依靠经济体制改革,把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进而提升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提高经济主体生产的积极性,而且依靠引进外资和借入外国债务,从而快速促使资本产生和提升劳动生产率(李翀,2016)。受制于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从计划经济转化而来的影响,尤其是作为后发国家,我国还面临着赶超发达国家经济任务的影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且依靠发展科技与主导产业发展的方式来推动经济增长。当时这些有关促进经济增长的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基本上均属于供给侧的政策。这与历史上作为后发国家的日本与韩国相似:(1)日本在“二战”后选择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型,其所实行的是之前欧美发达国家所未实现的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这些政策均属于供给侧改革的政策,其中涵盖政府直接资助科技研究以及组织企业、高校与研究机构协同研发新技术,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均会选择与确定日本的主导产业,然后依靠提供金融与税收政策的支持促进这些产业发展;(2)韩国政府于20世纪60年代借鉴日本经济发展的经验,实行较为明确的科技政策与产业政策。这其中包括对技术研发实行税收支援制度、财政金融支持制度以及人才培养支持制度,此外其还开始利用资助资金、减少税收、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等方式,扶持出口产业、重化产业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
客观地讲,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点集中于生产领域或供给领域,是完全符合经济理论。当时的分配体制改革、价格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甚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分税制改革,基于广义的角度来讲均属于供给侧改革,即以供给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我国政府正式选择凯恩斯式的短期需求侧改革方式是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自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经济由供给缺乏逐步转为需求不足,而部分主要产品出现生产过剩的问题,而产值增长率逐年降低。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依靠大规模建造基础设施与提高福利支出来刺激总需求。2006-2007年,我国发生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以至于政府不断提高法定准备金比率与提高基准利率,依靠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抑制总需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全球各国经济遭受衰退性冲击,我国政府不仅实现规模庞大的财政支出政策,建造基础设施与增加福利支出,而且也实现大规模的货币政策,刺激总需求。受其影响,自2010年7月开始,我国发生中度通货膨胀,之后政府又实行高强度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并多次提高法定准备金比率和基准利率。这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不断依靠调整总需求来维持经济持续的稳定。
需求侧改革曾对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且成为实现经济稳定增长的有力工具。但基于“三驾马车”为代表的需求侧改革越发凸显其局限性,而供给侧的问题逐步凸显,已陆续被视为经济发展方式无法持续的根源。在“三期叠加”的背景下,中国经济面临生产成本持续攀升、产品供需错配、资本边际效率下降、市场机制运行不畅等结构性问题,进而要求政策思路必须调整为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要求应对经济增长的“供给侧”进行结构性改革。企业生产成本不仅涵盖劳动力成本、自然资源成本,而且也包括环境成本和技术进步成本。自2012年以来,中国人口红利陆续丧失,加之老龄化率的上升,必然会提高劳动力成本,使之增长快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邓磊等,2015)。这显然会提高企业用工成本。尤其是伴随国家对自然环境整治力度的增强,企业治污成本、安全成本不断提高,而治理高污染、高能耗制造业的资金压力更是骤增。企业为应对成本上涨,必然要不断增加设备、技术投资,但一旦企业无法实现技术进步的高效率,其很多在技术进步方面的投资会成为“沉淀成本”,这显然会增加企业财务分担。企业生产成本上涨必然要以价格提高来“消化”,但产品价格过高会影响其竞争力而产生严重的产能过剩,很多企业不得以“以债养债”和“以贷养贷”,其收益小于成本,进而陷入由债务到通缩的恶性循环,不断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其次,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相脱节即产品供需错配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来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与灵活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便致力于依靠主要扩大投资来“扩大内需”,但在实践中作为最终需求的消费提振效果不明显。这不仅是由于消费能力受制于收入水平、社保隐忧等因素制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同供给的有效性缺乏:国内低端产能和低层次产品严重过剩,而高端产业与高品质产品有效供给严重缺乏。具体而言,国内产品在质量方面与国外产品存在一定差距,造成供给难以跟上需求的趋势,而快速增加的中产阶层对于优质、安全、个性产品的消费需求更是无法实现。中国“富人有钱不用消费、穷人无钱不敢消费”的现象不断凸显。实际上,中国经济自2008年经济增速放缓的重要原因之一便体现为产品的“供需错配”:一方面是需求刺激效果不佳;另一方面却是国内居民利用假期旅游、全球网购等形式在海外大肆采购国外商品,海外购买力日益旺盛,进而造成国内产品“滞销。再次,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杠杆率较高也要求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政府力图保持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刺激需求,而伴随政策刺激投资的不断增长,资本边际产出效率凸显明显降低趋势。这是因为投资的持续增加必定会导致产品供给价格的提高,而增加生产成本亦会相应减少投资回报率,进而直接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企业不愿投资、过度负债、产能过剩,而银行坏账多、利率低不敢放贷,银行超额储备率上升(冯志峰,2016)。这充分表明货币宽松无法从根本上刺激实体经济领域的投资,反而会不断推动资产价格膨胀。此外,改革开放近40年经济增速的加快也造成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不断凸显。中国杠杆率自2008年以来不断上升,虽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国家整体债务占GDP的比重较之2008年大幅度增加。这显然有损于企业稳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及迈向全球产业链的中高端。尤其是,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个别地区甚至资不抵债。
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效应明显,即使我国政府再依靠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需求调控手段来大规模地刺激总需求,也仅能在短期内维系这种发展方式,甚至会出现效果递减的趋势(贾康,2015)。当前,供给侧表现出矛盾的主要方面,经济形势的变化决定供给侧改革应担任调控的主要任务,而趋势性导向的调控政策理应由供给侧改革来完成,且基于需求侧改革控制经济调整速度,进而为短期经济运行提供底部支持。
四、“双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逻辑
供给侧改革的提出表明中国经济管理重心从需求侧改革转变为供给侧改革,而供给侧改革将渐渐深入到经济管理与政策制定的一系列领域。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将是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进而适应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而相关的政策措施亦将紧紧围绕此经济发展的基本逻辑而实施(刘霞辉,2013)。鉴此,应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优化资源配置,逐步释放新需求,积极创造新供给,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必须秉持短期措施和长期目标、战术目标和战略目标、提升供给和扩大内需、宏观改革与简政放权相互结合的原则,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同时兼顾需求侧改革,依靠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通过“双侧改革”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关于供给侧改革,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有效供给。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目标便是转变过去基于以投资需求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方式。应不断优化供给结构、逐步增强有效供给能力,同时适度增加有效投资,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高效投资,逐步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积极拓展消费需求,最终实现较为动态的“供需平衡”。二是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结构性产能过剩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新常态”。秉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地依靠市场化自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应合理维持社会稳定与促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尽量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努力做好职工安置工作,且应严格控制增量。积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逐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价格及物流成本。不断减少抑制经济主体活力的制度性因素和政府对企业的不当干预,充分发挥企业微观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及能动性。三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创新是供给侧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应依靠发挥创新对拉动发展的乘数效应,积极创造创业、创新、创智的良好环境,努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不断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升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能力。积极培育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应主动运用新工艺,培育发展新产业。加快技术、产品、业态等领域的创新步伐,创造出高品质、受欢迎的新产品,全力塑造基于创新为核心的高质量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总量和经济质量的双重增长。四是有效规避各种风险。应依靠基于“十三五”规划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多维度地避免金融风险、生态风险、环境风险、能源风险、资源风险等诸多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不仅应避免重蹈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老路”,还应避免走资本主义“黑色”发展的“旧路”。还应在防范金融风险领域,对信用违约应依法处理,充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全方位监管等任务。
另一方面,在坚持供给侧改革的同时,针对供给结构调整与市场出清而形成的负面冲击,应由需求侧调控进行“托底”,进而控制经济调整速度,改革要审时度势、有序推进,应考虑实施下述需求侧改革的政策措施。一是实施更加有效的投资政策,提升投资效率。应陆续增加对有效益的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支出,陆续稳住房地产、制造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并增加政府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资源配置,重点支持跨省交界地区公路、铁路、管道、电力基础设施等建设,有效突破经济发展瓶颈限制,进而释放发展活力。还应不断改革投融资体制,陆续放宽社会资本准入门槛,依靠政府支出合理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支持企业社会资本进入中西部地区铁路、大型水利设施、城市地下管廊等公共产品建设,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的缺口与短板,提升投资质量与效益(楼继伟,2016)。二是加快培育技术、品牌、服务等出口竞争新优势,提升出口质量与效益。基于提升中国产业全球分工地位为宗旨,大力促进出口产品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出口产品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装备制造主导产业的产品档次。陆续构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新竞争优势,塑造自主技术、自主品牌、自主销售网络,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业的全球竞争力。三是提升消费能力和消费热点,完善消费环境。根据供给学派观点,减税属于供给侧改革措施,而在凯恩斯学派看来,减税属于需求侧改革措施。实际上,减税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个方面均可产生作用。其中,减税能降低居民负担,进而起到提高民众收入和消费能力的作用。此外,我国居民消费结构陆续从温饱型逐步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升级,这会扩大文化、娱乐、教育等有关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信息服务等领域必会陆续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当然,还应依靠完善法制环境,制定健全消费品质量与技术标准体系,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尽力塑造全方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选题研究中心,2016)。还应加快构建信用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学制定商业信用标准、构建商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不断促进信息共享,陆续提升居民消费满意度。
总之,在经济体内部,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改革的动态依赖性要求“双侧改革”的双管齐下,进而推动持续、稳定发展,而主要选择是基于需求侧为主的改革方式,还是基于供给侧为主的改革方式则由经济运作特征决定。就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情况而言,在短期应实现适度的需求侧改革,维持经济相对稳定,而在中长期应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从而加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当然,政府无论是选择需求侧改革的手段,还是供给侧改革的手段,均不应单单注重这些手段对当前的需求与供给的影响,还应科学、合理评估其对未来需求与供给的影响,进而确定其能否有利于当前面临的经济问题而不会在未来造成新的经济问题。
作者简介:张耀一(1983-),南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河南 南阳 47306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南阳分院,河南 南阳 47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