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文明的发展,使人类的存在方式发生根本转换。在这种转换中,同时作为信息基本特性和人类学基本特性的相互性,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随着信息文明的发展,人类相互性和信息相互性的叠加会迎来一个相互性倍增效应,人类的相互性将出现呈几何级数强化的局势,人越来越以信息方式存在。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既在存在论层面蕴含着认识论甚至本体论的重要结论,也意味着价值论的丰富意蕴。而随之而来的,就是使用理论的真正激活。
首先,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在本体论上具有重要意蕴。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因而从实体角度看,信息具有载体的依附性。但如果从使用的角度看,从语言只有在使用中才具有意义的角度看,我们会发现一个颠倒过来的事实:由于涉及事物存在的形式等,即使不说在某种意义上载体本身为信息所决定,信息也是根本性的。在这个意义上,信息反而具有一种比物能更重要的地位。在人和物能的使用关系中,信息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物能固然比信息具有更为基础的重要性,而信息却比物能具有更根本的使用上的重要性。
其次,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也具有重要认识论意蕴。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的认识论后果之一,就是对逻各斯中心主义、对基础主义和本质主义的完全解构,更需要哲学的整体把握。人类以信息方式存在的另一个认识论后果,就是agent概念重要性的凸显。人的信息方式存在,使“agent”和“主体”在概念上的重要不同更为明显。作为信息方式的存在,“agent”不仅与“实体”,而且与“主体”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作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的agent,只有从作为信息方式存在入手,才能更深入地把握其独特内涵。
再次,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更具有重要价值论意蕴。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信息创构活动成为人活动的主要内容,它所催生的,不仅将是一种人的活动人性化的文明,而且是一个由拥有向使用转换的价值观发展环节。从拥有到使用的转变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物能意义上的,二是信息意义上的。在物能意义上,共享不仅具有物品更充分利用的意义,这在物能资源的有限性方面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具有成本更低、负担更轻、尤其是道德上更具优势的特点。物能分享一方面具有有限性,另一方面又具有更能说明共享性质和原理的特殊性。而在信息文明时代,信息化则为使这一基本原理得到最充分发挥奠定了本体论基础。相对于使用而言,事实上的拥有可能并不符合人更根本的需要。拥有,如果不是最有效的使用策略,常常可能成为负担。在由拥有到使用转变的信息意义上,共享具有更为根本的性质。
最后,人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意味着使用理论的真正激活。使用理论(use theory)是一个一直处于使用状态,但又始终没有真正成型的理论。在语言哲学中,其典型状态是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在信息文明时代,“语言游戏”具有特殊意义。人日益主要以信息方式存在,语言是人类信息之源的泉水,因而语言涌现人性。信息的价值在于结构性稀缺,信息的意义却在于思想。“游戏”概念一方面凸显了使用中agent的相互作用,甚至是自我的历时性相互作用,另一方面凸显了规定基础上的规则意识,而这正是agent活动的实质,因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将这两方面的特点与对于人类来说至关重要的语言活动相联系,再好不过地强调和突出了实践活动的感性具体性。在信息文明时代,话语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这就是为什么福柯这么重视话语实践和话语与权力的关系,因而从社会学角度探索话语的重要原因。而在人更多以信息方式存在的条件下,话语则成了人类相互性最切身的层次或形式。正是在这一层次或形式中,蕴含着更多有待深入挖掘的哲学意蕴。(文章原标题为《信息文明时代人的信息存在方式及其哲学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