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 是企业履行应承担责任的关键,是企业实现社会效益的基础。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需要企业认识到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其本身对社区、消费者以及环境还具有社会责任。近年来, 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但是, 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因此,有必要从经济法视野来研究企业的社会责任, 从法律制度层面制定相关规定协调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 同时还需要企业管理人员认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界日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 许多学者也对企业社会责任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谢美虹(2013)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基础上的社会利益任务, 企业承担着正常经营中需要履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证等责任[1]。 王燕铭(201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要求企业不能只是“一股脑”追求经济利益,还要关注企业在经营发展中能够为社会带来的利益,双管齐下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 社会利益中包括企业员工利益,企业在发展中所涉及的消费者利益,还应当包括一些社会公益[2]。吴娟秀(2017)认为,通过企业在市场发展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为, 可以带动某一个行业的发展或者某一领域的进步。如果企业只以盈利为目的,就容易导致社会公众利益遭到损害[3]。 贺松兰等(2017)认为,经济法视野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贯彻落实环境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重要表现。 尤其是在企业生产力提升前提下,社会环境出现明显变化,通过社会责任履行, 能进一步健全企业生态系统, 推动企业发展,为社会建设贡献更多力量[4]。 杨 筠桦 (2018)提出,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但是企业同样兼具保护社会经济稳定、 创造环境效益等责任,这些属于企业生态责任。 经济法视角下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大众、自然环境负责任[5]。 张甜甜(2018)认为,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应以《经济法基础理论》为基础,明确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6]。 本文将在借鉴学界前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剖析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经济法视野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三、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现代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 系统、 全面以及综合调整。 在现阶段, 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 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经济法关系着我国社会生产、再生产发展,通过各类组织主体积极进行经济管理关系调整。
企业社会责任表示企业除了要在生产经营中创造利润,对股东、员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必须承担起对社区、消费者以及环境发展等方面的责任。企业在实际履行社会责任中, 要改变过去将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理念,不断创新,关注企业对社会的责任、关注人的价值、关注保护环境以及消费者权益,为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从经济法视野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必须深入分析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可从社会利益、社会效益价值、价值取向三方面展开。
(一)社会利益方面
经济法将社会利益作为最终发展目标,要求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够为了社会利益而努力, 也就是提高社会生产力与经济效益。 企业作为市场发展与经济活动的关键载体,其本身具备社会责任,可见,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着共同点。 但是,当前这种社会责任并没有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完全体现出来[5]。 因此,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推动市场发展时,需要协调好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要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为社会谋取更多利益。
(二)社会效益价值方面
所谓社会效益价值, 是社会发展价值取向的体现。 社会效益价值在经济法中十分关键,是经济法发挥法律价值的重要体现[6]。 而获取更多社会效益,凸显社会效益价值,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以企业为纽带协调人文、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关系,为社会效益价值发挥谋取最大限度与空间。 企业通过对经营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在保障股东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协调好社会、个人、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提升社会利益的目的。另外,企业通过构建更为科学的经营与发展管理体系,努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发挥企业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彰显社会效益价值[3]。
(三)价值取向方面
经济法中价值取向的本质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具有相似性, 这也是经济法能够对市场中企业实施调控的重要因素。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定规范性或强制性管理规定,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企业通过强化法律观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政府政策的引导与鼓励,获得更多发展机会,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体现出经济法对市场各主体的保障权益, 明确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7]。 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法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市场发展规范化,为社会宏观调控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
四、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法方面立法不够完善
1.立法缺少集中性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 没有统一的管理与指导体系, 法律中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所涉及,但是缺乏专门的、统一的法律规定,对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准确的考量标准。同时,没有形成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 导致一些企业对社会责任持消极态度, 有的企业即使有意履行社会责任, 但是因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而出现难以履行或者履行力度大大减弱的现象[1]。
2.企业社会责任规定不具体
近年来, 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日益重视,法律层面如《公司法》也已经融入社会责任内容,但是由于现有内容多属于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详细规定,缺少具体详细的解释与指导,导致企业对如何履行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太明确[8]。 另外,经济法中对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忽略社会责任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阐述,也导致对企业缺乏约束力。
3.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彻底
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问题。企业经营需要消费者的支持,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享有知情权,这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 但是,在实际中消费者知情权并没有得到很好保障, 甚至出现信息虚假情况,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出现企业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现象, 消费者无法真正做到与企业平等沟通、交流[9]。 一些企业甚至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利用信息方面的优势,行不诚信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
4.经济法制裁受到阻碍
当前,经济法日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并且积极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频频受阻。比如,《劳动法》规定,职工作为企业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履行对职工权益保护的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 由于职工权益的维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到企业自身的权益, 所以一些企业就出现投机取巧的行为,在职工劳动合同中动手脚,导致企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所谓“临时工”。 经济法在具体制裁这种行为方面没有明确规定, 导致很多职工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处于尴尬的境地。
(二)企业实际履行社会责任不到位
1.对企业社会责任认识不全面
当前, 部分企业并没有真正理解与认识社会责任,依然没有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过度重视经济效益的提高, 并没有明确自己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追求更高的经营利润时,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减少生产成本、缩小生产支出等方面,忽视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性, 致使企业产品频繁出现问题,企业的信誉度与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度下降,影响企业的长久发展。
2.没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
经济法视野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以人为本理念的贯彻落实方面。 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降低用工的标准,往往以极低的价格招收更多的劳动者,却不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不履行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导致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三)政府监督不到位
企业经营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引导, 社会责任的承担同样需要地方政府对企业进行监督。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社会关系变化的关键。地方政府应结合企业经营状况,约束企业不合理行为,指导企业正确看待社会责任, 这样才能帮助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对企业进行监管时,往往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刻认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社会、对企业的重要性[2]。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效益, 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直接影响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五、经济法视野下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一)经济法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定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加以支持与规范。 随着社会各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与重视, 经济法中多种法律规定都开始渗透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但是这些内容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的整理,必须进行系统梳理和完善,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专门法律法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还需要对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完善, 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10]。 要落实企业信息公开制度,积极践行经济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要求,落实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同时, 帮助公众更全面地了解企业。企业信息的公开应涵盖财务状况、员工利益以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要通过提高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能力,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信誉度。
(二)企业方面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需要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从自身方面加大改进力度,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优化升级企业结构。在制定经营发展战略时要融入社会责任理念, 在实际经营中要正确处理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通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企业的美誉度。
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管理结构优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对员工责任的履行方面
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是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 企业为员工实现自我价值、获取经济报酬提供了机会,当然企业在这其中也获得员工的技术与支持, 得到更快速的发展。企业与员工之间密不可分,员工组成企业经营与发展团队,企业为员工提供平台,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进步。经济法是联系企业与员工的重要纽带,经济法中的劳动法维护企业与员工权益,企业必须严格遵循劳动法要求,履行劳动法规定的责任,尊重员工的自身权益和员工隐私。同时,企业应该尽可能为员工提供深造机会, 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重视员工心理疏导,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企业对员工应尽的社会责任[11]。
2.对消费者责任的履行方面
消费者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收入来源, 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度以及消费能力直接决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力。目前,虽然消费者是企业的衣食父母, 但是消费者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情况屡屡出现, 消费者相比较企业来讲处于弱势。企业为了长远发展营造良好的形象,必须认清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保证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使用安全、信息详细准确;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自主选择的权益, 并且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求偿权,以此来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满意度, 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对社会环境责任的履行方面
社会环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企业需要认识到自身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为自身长远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条件。当前,全球变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与生产、研究都离不开社会资源,很多资源的应用与废弃等, 都会造成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社会发展具有直接关系,社会重视环境保护,企业对于环境同样要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应明确在环境保护中承担的责任,根据经济法的要求,创新企业经营与生产理念, 全面落实绿色生产、 环保生产策略,减少企业对环境的伤害,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多帮
助,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4.对社会公益事业责任的履行方面
企业为社会发展与进步提供了关键动力,与此同时,企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与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企业通过社会公益事业,营造更有利的发展形象,被更多人认可与宣传,对此企业需要在自身顺利经营基础上,为社会公益事业投入更多的资金或者技术帮助[4],如与高职院校合作建立现代学徒制,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建设残疾人保障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为更多留守儿童提供学习的机会等, 这些都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公益责任。通过履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企业可以获得更多宣传的机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对企业股东责任的履行方面
企业管理结构创新还包括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方面的管理。股东是企业的直接投资人,通过投资差别可以将股东分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很多企业在进行经济决策时直接由大股东决定, 忽略小股东的建议,有时甚至直接威胁到小股东权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必须纠正这种做法。 大股东必须在提出决策的同时,尊重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对小股东社会责任履行意识。
(三)政府方面要发挥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职能
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直接监管职能。政府应根据企业经营及其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通过运用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手段, 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政府应明确自身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中的定位,通过有效的调节、管理,鼓励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大企业社会责任宣传力度,鼓励消费者、职工向企业维权,完善维权制度,尽量降低消费者以及职工的维权成本。 另外,要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 引导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
总之,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多端,企业竞争愈发激烈,生产经营面临着更多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企业社会责任, 厘清经济法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要不断完善经济法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定,促进企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为自身经营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形象, 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监管。通过多方努力,共同提高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谢美虹 . 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探究 [J]. 商 ,2013,(9).
[2]王燕铭.基于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财经界(学 术 版),2014,(7).
[3]吴娟秀.探 究经济 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法制博览,2017,(11 下).
[4]贺松 兰 ,张增勇.企业社会责任规范中经济法的方向及实现[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7,(12).
[5]杨筠桦.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探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8,(5).
[6]张甜甜.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7).
[7]党博.经济法下企业社会责任与盈利目标的耦 合[J].中国商论,2018,(34).
[8]董毅涛.经济法视野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完善[J].商品与质量,2012,(S2).
[9]程信和.经济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J].甘肃社会科学,2011,(2).
[10]王兴 .新形势下企业社会责任 的 经济法学研究 [J]. 法制博览,2018,(22).
[11]沈永敏 .基于经济法视角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J].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8,(4).
[作者简介] 谢洁茹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讲 师 ,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徐莉,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 (江西 南昌 3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