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不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也是国家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储备,更是中华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随着儿童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社会工作者结合儿童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提升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价值、理论和技术(赵川芳,2017)。但是,面对社会快速转型和家庭对儿童服务的迫切需要,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急需增强其核心能力,提升其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国家儿童发展战略提供专业支撑。
一、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现状
作为儿童多元服务提供者和合法权益维护者,儿童社会工作者是指在专业价值、理论和知识的指导下,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及其社会环境开展支持、补充、替代和保护性的服务,从而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专业人员(陆士桢,2013)。近几年,《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等政策文件极大地促进了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民政部等,2017)。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儿童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质量以及服务成效均有长足的发展,但其核心能力建设依旧是未来发展的关键和焦点。
(一)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成就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定期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通过顶层设计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和最佳福利,大力促进儿童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建设。具体而言,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促进了儿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落实。社会工作者在政策规划、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事务中,坚持了儿童优先的原则,满足了儿童多元的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了儿童权益。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儿童的家庭纠纷和暴力事件中,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体现了儿童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规范。在专业服务基础上,儿童社会工作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成果,发展出了一些具有本土特色的服务模式,促进了专业化水平的提升(黄红,2017)。三是运用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儿童社会工作者在传统社会工作基本方法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和资源,通过借鉴西方专业服务经验,探索了一系列本土性方法和技术。四是形成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队伍。通过高等院校培养、专业培训提升、职业水平认定和专业督导培训等多种方式,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一支庞大的儿童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奠定了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坚实基础。五是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的建立。儿童社会工作者认识到儿童服务的关键在于促进环境的公平和友好,重视家庭的经济、关系、氛围、教育以及照顾能力的建设,提升相关的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对儿童的接纳、照顾和福利服务水平,促进了儿童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方舒、陈晨,2017)。
(二)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困境
虽然我国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儿童社会工作并没有专门的行政支持体系,也没有对应的专业设置和职业体系,更缺乏具体、持续和明确的政策支撑和资源配置,由此导致儿童社会工作者在人才数量、专业水平、政策配套、职业发展以及社会认可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限制(陈世海等,2016),具体表现为:一是政策支持不够具体。虽然我国历来重视儿童工作,尤其在国家层面设立了协调议事机构,并在各级各类单位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但这些机构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指导意义,缺乏具体的职能落实、服务落实和专业规范,对于儿童服务的具体领导和资源支持不够,导致儿童社会工作者缺乏具体的部门领导、资源支持和岗位支撑。二是制度建设不够规范。由于政策体系的不明确,导致我国具体负责推动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过于分散,相关聘用部门涉及民政、教育、残联、妇联等多个系统,难以形成统一的人才开发、人才评价、人才聘用以及人才激励制度(雷杰、邓云,2016)。三是职业通道不够畅通。目前,社会工作者立志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渠道依然是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其职业的持续性和发展的保障性有待加强,职业上升通道有待打通。四是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目前从事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接受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的较少,而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的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和方法技巧的掌握程度不足。此外,高校培育的社会工作人才缺乏实践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五是专业认可有待加强。社会对于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接纳、理解、认可和支持度不高,其专业核心竞争力难以得到很好的体现(张威,2017)。
(三)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关键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我国急需大力发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而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儿童社会工作者异常缺乏。造成这种矛盾的关键因素就是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不够,根源就在于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建设的缺失。所谓核心能力,即是他人难以复制而为个体所独特具有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并能保证个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刘斌志,2013)。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就是指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践而形成的,其他专业人士无法模仿和超越的独特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儿童福利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欠缺,不仅会影响专业理论、技术和服务的积累、提升和传承;也会导致职业进入门槛较低、服务提供鱼龙混杂、专业形象和地位受损等情况。反过来,核心能力建设不仅能够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专业归属和专业服务,更能促进其专业成就、专业认可和专业地位,促进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体系的构建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职业和学科,具体体现为专业的价值伦理、知识理论和方法技术(何雪松,2015)。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具体可以表现为核心价值理念、核心学科知识以及核心方法技术三个维度。
(一)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价值理念
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社会工作者除了具备社会工作的一般价值理念外,更应该以儿童为本、以福利为主、以发展为要(季庆英、陆杨等,2017),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是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儿童面临着自身发展和社会保护的双重压力。因此,社会工作者要以儿童的发展为中心,特别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要,注意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具体表现为:一是儿童关照的最先化。社会工作服务是一个生态系统的框架,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儿童及其父母、亲友、朋辈、老师以及专业人员的相互关系以及利益纠结的问题,也可能面临着儿童发展与家庭、社区、学校、医院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的关系。此时,儿童社会工作者要明确自身的专业地位和服务宗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要优先考虑儿童发展的需要和利益诉求,保障儿童服务的优先权。二是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所谓利益最大化,即是社会工作者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充分满足儿童生存、生活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在服务实践过程中,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是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平衡发展,也是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的协调发展(刘玉兰、彭华民,2014)。但无论如何,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永远是第一需要考虑的。三是儿童伤害的最小化。考虑到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现实社会情境的考量,儿童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也可能面临儿童权益不能最大保护以及无法避免造成伤害的情况。此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做好伦理难题的分析和抉择,充分考虑儿童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专业咨询和团队合作,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选择最容易从伤害中获得恢复的方案。尤其要特别说明的是,伤害的最小化原则要求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同自身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尊重其在权利和能力范围之内的自我决定和行动。四是儿童发展的最优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凡是由国家、行政、司法以及社会相关机构执行的服务,都应该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因此,在开展儿童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仅要考虑儿童生理、心理以及社会发展的综合利益,还要从不同利益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需要和任务,还要考虑到儿童个人的意愿和取舍;不仅要加强社会工作者自身服务的能力和素质,还要对儿童监护人员的资格提出严格要求;不仅要求提供适当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还要求构建适合儿童成长和发展需要的社会环境和机构环境(刘玉兰、彭华民,2017)。
其次是尊重儿童权利的理念。虽然儿童并不是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也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儿童依然是有能力、积极主动且具有独立人格的权利主体。在儿童服务实践过程中,片面追求成人的理性和功利主义原则,看似促进了儿童的发展,实际上是扼杀了儿童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因此,社会工作服务更需要强调尊重儿童的独立和权利,具体表现为:一是独立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以独立个体和合格公民的眼光看待儿童的个体权利和社会地位,并由此以一种服务而不是管教的心态对待儿童并协助其得到适宜的成长。作为一个群体概念的儿童,源于“生而有罪”,经过“私有财产”“白板说”“心理学”,逐渐发展到“自由发展”“国家干预发展”“父母照顾”,最终发展为尊重儿童权利自由的思想(冯元、彭华民,2012)。至此,对儿童独立性的尊重才得以确立和推广,从根本上强调儿童具有和成人一样的权利和自由。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在于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和社会地位的获得,在于促进父母及其监护人履行照护儿童的义务,在于促进儿童社会保护方面法律、政策和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二是普适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秉持一视同仁的态度为所有有需要的儿童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内容,采取适当的服务策略,并促进其个性化的发展,而不会因为其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产生歧视、排斥和伤害。三是发展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尊重不同儿童自身的发展基础、发展方向、发展阶段、发展特征及其发展的进度,在尊重儿童自身发展自由的基础上协助与促进其与家庭、社区、学校以及社会要求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儿童最优化的发展目标。四是人格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要身体力行地去理解并保护儿童所具有的隐私权、知情权和自决权。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保持专业警惕性,严格遵守并灵活运用保密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与适度的服务对象自我决定原则,通过促进儿童的参与提升其胜任感和责任感,促进其思维能力和心理健康,进而迈向更为健康的儿童成长(孙晓玲,2009)。
最后是儿童增能赋权的理念。基于儿童中心和儿童权利的基本价值,社会工作者自然需要在服务中体现增能和赋权的价值理念。所谓增能,即是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服务协助儿童挖掘自我潜能,发现自我价值、提升自我能力并最终实现自我的过程;所谓赋权,则是社会工作者为了实现儿童发展的目标,而增强儿童及其相关的家庭、社区、学校、社会以及政策对于儿童权利和权益的认识、保护、强化以及建设。坚持增能赋权的儿童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包括四个维度:一是对儿童的增能,即相信儿童的潜能、倾听儿童的心声、挖掘儿童的需要、发现儿童的优势、提升儿童的能力、促进儿童的参与、提升儿童的福利(徐云、何红梅,2012);二是对家庭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促进家庭的参与、提升家庭的能力、补充家庭的资源、协调家庭的关系、促进家庭的照顾;三是对社区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完善社区照顾、提升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共建;四是群体层面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注重群体问题、满足群体需求、促进儿童互助;五是社会层面的赋权,即促进家庭、社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对于儿童服务的参与、支持和合作,并通过社会政策倡导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刘玉兰、彭华民,2016)。
(二)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学科知识
考虑到儿童服务的发展性、保护性和照护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必须建立基于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借鉴儿童医学的学科基础框架,儿童社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核心学科知识基础包括:
首先是儿童全人发展的知识。基于儿童发展的最优化原则,儿童社会工作必须以全人健康发展为宗旨,促进儿童在生活照顾、心理健康、社会参与以及灵性关照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和整合性发展,既要考虑儿童基本生活照料、健康医疗照料、社会身份认可等方面的生存需要,也要考虑其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适当的父母管教、和谐的亲子关系、适当的受教育机会、安全的娱乐场所、正向的行为引导等方面的发展需要,还要考虑其基本生活技能培养、自我观念发展、生活习惯养成、道德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社会化需要(孟现录,2017)。一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的相关知识内容,学习儿童医学、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儿童社会学、儿童文化学等儿童发展的一般性知识;另一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了解不同群体发展的知识,了解关于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残障儿童以及失依儿童等群体的身心特征及其社会处境。在关注儿童全人发展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要特别关注儿童发展所处于家庭、学校、社区、社会以及文化环境的状况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程度、作用机制及其最终结果,并掌握化解这些不良影响的方法和策略。
其次是儿童福利政策的知识。政策和法规是社会工作者的资源库和“百宝箱”。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必须熟悉与儿童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制定过程、实施成效及其倡导策略,具体包括:一是国家基本法中对儿童基本权利的保障知识;二是具体法规形式对儿童实施特殊保护的知识;三是专门对儿童实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中的相关规定;四是对涉及儿童福利的有关机构和部门的政策规定,如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五是对特殊状态的儿童实施保护的相关法规知识,如留守儿童保护的相关规定、儿童福利院工作条例等;六是儿童相关政策法规的分析、倡导和促进的知识;七是对其他困境儿童的相关福利服务的知识(王才章、李梦伟,2016)。儿童福利政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养、学校保护、社区教育、司法保护、寄养政策、领养政策、犯罪预防、孤儿救助、社会救助以及各类困境儿童的专门政策等。在了解这些目标与知识的基础上,儿童社会工作者要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建立政策文本库,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随时关注和追踪最新的与儿童相关的各类政策,从而为儿童提供最全面和适用的资源链接和福利服务。
最后是儿童社会照护的知识。由于儿童处于人生发展的脆弱期和关键期,因此极易受到来自外界环境的干扰、侵犯和伤害,尤为严重的是儿童遗弃、肢体虐待、被性侵以及被拐卖等问题。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儿童照顾与保护知识。一方面,所谓儿童照顾是指在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环境中给予儿童在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的呵护和关怀(刘璐婵,2015)。社会工作者儿童照顾知识包括:一是开展儿童家庭服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二是开展儿童学校服务,宣传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帮助儿童掌握正确的学习技巧方法,指导儿童之间的友好相处。三是开展儿童社区服务,加强家长、邻居及其他人员对儿童的照顾意识,增强儿童社区卫生保健。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寻求“学校-家长-社区”立体式的照顾。五是在专门的儿童养育机构以及寄养或收养家庭,为那些遭遇亲职不当和亲职缺失的儿童提供替代性儿童照顾服务,让儿童感受家庭环境的照顾。另一方面,所谓儿童保护是指协助儿童受到适当照料与保护的同时,要避免儿童受到歧视、剥削、酷刑、虐待、遗弃、性侵或者疏于照料等现象的发生。社会工作者儿童保护知识包括:一是伤害评估的知识,即分析和掌握儿童可能受到伤害的特征、指标以及相关的评估方法;二是伤害应对的知识,即为遭受伤害的儿童提供相关的心理辅导、紧急介入、机构安置以及个案管理服务;三是伤害预防,即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那些处于脆弱性状况的儿童及其环境进行宣传教育、社区动员以及综合治理的服务(Garde,2011)。
(三)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方法技术
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以及知识理论,最终都需要通过具体的服务方法和具体技术体现出来。因此,除了掌握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用方法之外,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掌握以下儿童服务的核心技术:
首先是游戏辅导和艺术治疗的技术。作为儿童最自然的内心表达与行为方式,游戏和艺术往往可以带给社会工作服务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各种植物、宠物、手工、泥土、图片等艺术性载体被大量运用在儿童服务实践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熟练掌握游戏辅导以及其他艺术性治疗的技术。所谓游戏辅导是社会工作者协助儿童在所创造的一个自由玩耍的空间和安全的氛围中,通过结构式或非结构式游戏形式的治疗性力量,来协助儿童重述、再现、宣泄和重整内在的心理、关系和情感世界,并达成与外在环境关系的和谐,最终解决儿童情绪和行为问题,实现健康成长的一种模式(Watson & West,2003)。从形式上看,面向儿童开展的常见游戏辅导有沙盘游戏、表演游戏、故事游戏、体育游戏等;从功能上看,常见的有感觉运动性游戏、功能性游戏、建筑性游戏、戏剧性游戏以及规则性游戏等。综合而言,儿童社会工作中的游戏治疗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想象互动游戏治疗,即儿童社会工作者在治疗时表现出对游戏的兴趣并注意自己的言辞表达方式,并合理运用刺激和设置限制,为儿童营造没有压力的游戏氛围,从而发挥儿童的空间想象和参与潜能,最终实现辅导的效果。二是沙盘游戏治疗,即社会工作者协助儿童在固定的沙盘模型中,通过沙盘作品创造、情景体验、意义解释、沙盘记录、现实连接和心理反思等步骤进行心理辅导的模式。在对沙盘作品进行分析和评估时,社会工作者要对沙盘整体进行角色分析、意义分析、主题分析以及反思分析,在适当时机给予儿童隐喻性的话语,帮助建立沙盘与儿童心理世界的无意识层面联系,但要注意保持一个开放的解读空间、非言语性的协助、非控制性的交流。三是动作表演游戏治疗,通过动作表演游戏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儿童认识自我,学习适当的游戏规则和契约精神,还可以通过游戏促进儿童享受朋辈互动所带来的乐趣和亲密关系,促进其沟通能力和社会性发展。对于儿童而言,游戏的方式不拘一格,除了可以利用沙盘和模型以外,还可以挖掘生活中不同物件的游戏价值并加以艺术性创新和运用。这种方法称为艺术疗法,即是指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的加工、处理和创作来协助儿童表达内心、宣泄情感,并促成情绪的缓解、行为的改变、关系的协调以及潜能的开发,最终达成问题的解决和个人的成长(Yeon & Lee,2017)。
其次是亲子沟通与亲职辅导的技术。研究证明,儿童缺乏足够的亲子互动和亲子教育,会导致其亲密关系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孙艳艳,2013)。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构建儿童家庭服务的框架,聚焦家庭功能,促进家长参与,提升家庭教育。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需要提升其促进亲子沟通的技术,即是指以儿童及其家长为服务对象,通过促进双方的活动参与和积极互动,消除亲子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增进亲子之间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和谐的亲子关系。其中,亲子沟通平行小组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和方法。在其中,参与的父母可以发挥提醒和鼓励作用,并且协助子女在家庭内完成实践练习;子女也能够感受到父母愿意改善关系的愿望,促使在活动过程中的改变和进步。另一方面,亲职辅导是指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发展的需要协助父母学习子女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做个既有爱心又有能力的好父母。亲职辅导的内容包括:一是改变父母各种不正确的观念,诸如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对教师期望以及对子女的成就期望等;二是树立正确的亲职观念,诸如科学的儿童观、科学的子女教育观;三是获得并掌握抚养和教育子女的知识与技能,诸如亲子沟通技巧、行为改变技巧、家庭关系协调技巧等;四是儿童的社会化引导技巧,诸如促进儿童自我认同、人际交往、时间管理、财务管理、整理房间、简化用品、用品维护、简单家务、健康管理、学会选择、团队合作、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能力发展(刘华丽,2010)。在这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学校、社区和儿童服务机构开展对家长的亲职培训,也可以运用家长个别辅导、家长互助小组的方式做好父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再次是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技术。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对象系统是儿童,但目标系统以及行动系统往往是儿童所处的环境,包括儿童所在的家庭、社区、学校、政策以及社会文化等。其中,对儿童影响最大的系统是家庭,其次是社区和学校。因此,除了亲子沟通和亲职辅导的技术外,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改变儿童所处的社区环境,致力于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即建设整体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社区。所谓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即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在社区宣传、推动和普及科学的儿童观念、理念和知识,并建设和完善健全的社区儿童照顾体系,来促进有利于儿童全人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的过程和方法(Mcallister,2009)。儿童友好社会环境对儿童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至少包括儿童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丰富多彩的儿童精神文化环境、优质的家庭教育、良好的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对儿童参与权利的保障等五个方面。为此,儿童社会工作需要做到:首先,促进社区基本建设的完善,尤其注重社区基本环境的安全,保证儿童成长所必需的干净的饮用水、卫生的社区环境、安全的社区设施和有序的社区治安等。其次,促进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益智的场所。再次,建立和健全社区内部的儿童和家庭服务体系,不仅要为社区内有孩子的家庭提供育儿知识的指导和儿童养育问题的答疑解惑,还要通过资源链接促进社区内儿童保护机构、儿童照顾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儿童庇护场所的建设。最后,尊重儿童的权利并创新儿童参与社区的工作机制,为儿童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条件,促进儿童通过社区参与了解社区和社会,增强社会交往和沟通的能力,提升儿童的参与感、归属感和成就感。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一方面需要社会工作具有资源链接、社区规划、社区促进、政策分析和方案策划等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海报宣传、讲座论坛、建言献策、交流研讨、调查研究和政策建议等方法进行社会倡导,促进儿童友好社区的普惠性发展(马凤芝,2015)。
最后是儿童保护与生命教育的技术。由于自身保护能力的薄弱,儿童最容易面临缺乏保护的问题,诸如儿童遗弃、遭受体罚和肢体虐待、被性侵、被疏于照顾、被拐卖等,尤其是那些处于困境中的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照顾的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以及女童等。因此,在无可回避儿童被伤害和缺乏保护的情况下,儿童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儿童保护的技术,即针对儿童可能受到的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伤害等人为伤害,基于专业理念和儿童中心理念,通过儿童伤害的教育、预防、识别、评估以及应对,极力降低儿童伤害的风险,消除儿童伤害的影响,促进儿童获得健康、快乐和自由的发展。国际上,针对儿童伤害的案件,社会工作者会和警察、医护人员、教师等其他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来合作调查、服务和安置受害儿童,并通过向儿童所在的家庭、社区、学校等提供儿童保护的理念和知识培训,来促进儿童伤害的预防以及儿童保护的政策(沈黎、吕静淑,2014)。社会工作者儿童保护的能力具体包括:一是儿童保护宣传的能力,即通过社区宣传教育和动员,让社区居民和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儿童保护的政策法规、基本理念、儿童伤害类型、儿童保护措施和紧急应对策略等。二是儿童伤害预防的能力,即通过儿童伤害的风险分析、提前介入、家庭支持、社区教育等方式消除儿童伤害的高危因素和潜在威胁,从而避免儿童伤害现象的发生。三是儿童伤害评估和报告的能力,即通过专业方法和评估体系的建构,及时准确发现受到伤害的儿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和报告,避免儿童伤害的重复和恶化。四是儿童伤害的响应,即通过危机干预、资源链接、个案管理及时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支持性或者替代性服务。在此阶段,对于被伤害儿童一般建议安置在其原生家庭中,但也有可能需要寄养到其他家庭或者庇护中心,此时需要寻求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的协助。五是儿童保护的个案管理,即通过综合的个案转介、资源链接、儿童照顾以及家长教育等方式持续开展服务,以确保儿童保护工作得以顺利结案。此时,社会工作既可能需要将需要安置的儿童转介到适当的机构或专业人员;也可能需要协助一些正在就学的儿童获得不间断的学习机会;还有可能会根据儿童家长的具体情况将他们转介到不同的服务机构,包括戒酒戒毒所、个体或小组心理咨询、家暴庇护所、流浪者之家、精神健康治疗、食品补助发放以及贫困家庭救济等,以提升家长的儿童保护和照顾能力(Bourke et al.,2016)。六是儿童保护的结案,即通过专业服务确保受伤害儿童得到最佳的服务成效,有可能是将儿童送回家中,将儿童寄养在合适的家庭或机构,也有可能是配合法院做最终的判决。七是儿童保护政策的倡导,即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咨询报告以及政策建议,提升社会政策对于儿童伤害问题的响应,最终保障儿童的权益(刘斌志,2012)。
三、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策略
自20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一直呈现出“教育先行”的特征,因此专业教育是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培育的主导力量(王思斌,2013)。随着社会工作实践的深入,实务拓展和技能训练也不断地提升了专业社会工作的能力。近年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因此,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可以从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政策引导三方面加以系统整合。
(一)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专业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动力和基本策略,唯有不断提升学科实力和专业水平,社会工作者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以体现。因此,需要通过专业教育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儿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首先,要不断提高高等院校对于儿童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的投入。儿童社会服务一直是我国社会工作服务的短板,面临着人员不足、机构缺乏以及能力较低的问题。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儿童社会服务量和质的需求会急剧增加。因此,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关高等院校需要适应未来儿童服务不断增长的趋势,增加对于儿童社会工作研究的专业人员、研究经费和政策投入,开办相关专业方向,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合格的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顾朝曦,2017)。其次,要不断更新儿童社会工作教学的理念和方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具有一般社会工作服务的特点,但是更包括了儿童生活照顾、心理引导以及家庭支持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一方面,要提升儿童社会工作教育的人性化、艺术化方面的导向,解放专业学生的思想,投入到儿童的内心世界,提升专业学生的艺术细胞、游戏感觉、人文素养和个性品德,从而培养具有核心价值理念的儿童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另一方面,要改进儿童社会工作教学方法,多采用实践教学让学生与儿童接触并体会童心童趣,多采用艺术教学提升学生的戏剧、音乐和舞蹈方面的艺术感受,多采用联合教学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了解音乐、舞蹈、美术和艺术等专业的知识和理念,多采用督导教学促进学生从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全面系统提升专业核心能力。再次,要大胆探索儿童社会工作的课程体系。发展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需要课程体系的支撑。一方面,要结合不同院校研究的重点和特色,开发围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课程群。比如,师范类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可以结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开设专门的课程群,专门培养学生为学前儿童、特殊儿童服务的专业核心能力;医科类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则可以结合儿科学、护理学专业开设儿童医务社会工作课程群,专门培养学生为患病儿童提供服务的专业核心能力。另一方面,要结合师资力量的研究特长大胆探索具有特色的儿童社会工作课程,比如《儿童艺术疗法》《儿童健康照顾》《儿童心理辅导》《儿童游戏治疗》《童年社会学》《儿童生命教育》《家庭治疗与辅导》《亲子关系辅导》《儿童社会教育》等课程,通过健全课程体系来完善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体系的培养(詹晗等,2015)。最后,要更新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模式。儿童社会工作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不能仅依靠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而是要联合教育学、心理学、医学以及艺术学方面的老师进行联合培养;不能仅仅依靠高校的教师进行理论的培养,而是要多种方式聘请行业主管、一线社会工作者、专业督导进行理论与实践循环互动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一个高校的力量进行培养,要结合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组织、所在服务系统、所联系的海外院校,通过学术研讨、学术交流以及中外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通过借鉴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院校、不同地区的研究和教学力量,整合性培养儿童社会工作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杜培培、周镇忠,2017)。
(二)通过社会教育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社会教育即是通过在职培训、继续教育以及终生教育等方式,提升社会上在职人员的专业价值、知识和技术的一种教育方式。提升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核心能力,需要在社会教育的基础上,全面、系统、综合地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关信平,2017)。首先,要加大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能力培养。针对目前我国几十万的儿童社会服务从业者中尚未接受过专业教育或者尚未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可以结合所在单位服务项目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方法以及价值理念的培训;也可以结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还可以集合机构的督导开展机构运作与管理、服务对象需要与问题、社会工作服务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各儿童服务的机构和单位,需要结合服务规划、机构状况、人员特征等方式制定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从业者的服务能力。其次,要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能力评价。自2008年我国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迄今已经有32万多人获得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不同的服务领域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模式、服务方法和服务成效,体现了儿童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但面对时代的发展,还需要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尚未获得证书的从业者接受专业培训,参加专业考核,获得专业证书,提升专业核心能力。除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外,也可以鼓励从业者参加儿童护理员、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的水平评价和认定。再次,要加速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开发。虽然国家颁布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但并没有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具体化、指标化。因此,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机构需要在各自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能力指标体系以及相应的分级分类评估指标体系,为建立儿童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奠定基础(刘晓倩等,2015)。最后,要加快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运用。一方面,与儿童服务相关特殊教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要求已有工作人员以及新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在承接政府购买的儿童社会服务过程中也需要设置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并达到相应的职业水平和能力要求(孙艳艳,2016)。
(三)通过社会政策夯实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资源,社会政策也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有利催化和方向引导。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提升,既需要专业教育的培养,也需要实务服务的支撑,更需要社会政策的引领。因此,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发展我国儿童服务的相关政策体系,夯实和引导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首先,需要形成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支持系统。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社会工作的服务更需要专业的支持。因此,发展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更需要不同部门和机构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目前,儿童社会工作者分散在民政、教育、司法、人口计生、扶贫、残联、妇联、共青团等不同的部门和组织体系。需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挥作为儿童社会工作最高领导机构的作用,推动制定我国关于儿童社会工作人才的意见,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支持儿童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的职能,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落实妇女儿童纲要,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刘云香、朱亚鹏,2017)。其次,需要制定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人才规划。自2011年中央组织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来,《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先后颁布。面临目前日益紧迫的儿童社会服务的需求,急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厘清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人员构成和工作内容,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岗位开发设置和机构建设,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保障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的发挥。再次,需要构建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能力体系(吴鹏飞、余鹏峰,2015)。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需要核心能力的支撑,核心能力需要具体的指标来体现。因此,需要开发构建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的指标体系,明确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并进行工作分析,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要求,制定具体的服务评估标准,便于儿童服务从业者参照执行。最后,需要编写一套儿童社会工作的核心课程。目前,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已经成立了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并指导全国儿童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为了推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提升,需要该儿童专委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领袖、人才骨干和一线社会工作者团队合作,汇集智慧,联合开发一套儿童社会工作的核心课程体系,并编写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实务、案例以及培训系列教材,为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养、培训、提升提供文本支撑(向荣,2017)。
作者简介:刘斌志,重庆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青少年社会工作;梁谨恋,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学校社会工作。